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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下达2006年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的通知

发文单位: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办字〔2006〕26号

发布日期:2006-3-11

执行日期:2006-3-11

生效日期:1900-1-1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扩权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2006)1号)精神,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经省政府同意,现将2006年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分解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健全责任制,把就业再就业工作列入重要考核内容。要将各项任务和具体目标科学量化,分解到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和有关部门,确保完成省下达的任务。

  二、就业再就业工作任务目标的考核工作,按照《河北省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就业再就业工作任务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冀就联办(2005)5号)执行。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把就业再就业工作做实、做细、做出成效,力争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二○○六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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