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赣府厅发[2006]6号
发布日期:2006-3-20
执行日期:2006-3-20
生效日期:1900-1-1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2006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06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05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出发,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省上下以实施安全生产许可为契机,坚持完善目标管理、深化专项整治、完善救援体系、加大安全投入,加强“三大建设”,作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在全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同时,实现了全省安全生产总体态势平稳,具体表现为“八个大幅下降,三个重大进展”。2005年,全省共发生各类事故15513起,死亡3321人,按可比口径计算,事故起数比上年减少2571起,下降14.22%,死亡人数比上年减少422人,下降11.27%;比国务院安委会下达我省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少死亡421人,其中,工矿商贸企业、煤矿企业、非煤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烟花爆竹企业、其他工商贸企业、道路交通、江西境内铁路交通等领域事故均有较大幅度的下降,特别是在实施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组织煤矿瓦斯治理、关闭整顿两个攻坚战和整治道路交通客运企业等三个方面采取了一些果断措施,取得了重大进展。
在肯定工作的同时,我们清醒地看到,上半年重特大事故频发的局面依然没有得到扭转。全年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6起,死亡100人。火灾事故、水上交通事故有所上升。表明了我省安全生产基础依然薄弱,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在一些领域和企业仍然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的手段和效率有待于改进和提高。
2006年是“十一五”计划的第一年。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2006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全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实现“两杜绝、一减少”为总体目标,突出安全许可、行政执法、专项整治、应急救援四个重点,落实安全文化、安全法制、安全责任、安全科技、安全投入五个要素,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安全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执法监督到位,为建设创新创业江西、绿色生态江西、和谐平安江西创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二、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
(一)坚持安全发展,明确年度控制指标。
1.按照建设创新创业、绿色生态、和谐平安江西的要求,继续坚持“两杜绝、一减少”的总体目标不变,即: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杜绝校园因安全隐患造成死亡事故,减少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2.2006年全省安全生产控制目标是:
奋斗目标:全省各类事故死亡总人数要比2005年下降200人,力争降到3000人以内。
考核目标:2006年各类事故死亡总人数控制在2005年的实际死亡总人数以内,即控制在3169人以内。其中:工矿商贸企业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366人以内;煤矿企业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138人以内,煤矿百万吨死亡率降到6.73以下,其中省属煤矿降到3以下;非煤矿山企业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93人以内;烟花爆竹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21人以内;建筑施工企业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39人以内;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5人以内;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2328人以内;火灾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38人以内;水上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17人以内;江西境内铁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420人以内。
分设区市、分责任部门的控制目标,由省安委会另行下达。
3.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都要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把安全生产目标纳入本地、本部门、本单位总体发展规划,认真部署安排,认真分解下达,认真兑现落实,确保全省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强化依法行政,严格安全生产规程。
1.认真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加快配套地方规章的制定,将安全生产工作逐步纳入法制化和规范化的轨道。争取上半年提请审议《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年内出台《江西省重特大事故隐患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2.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江西省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法》(省政府第138号令)、《江西省烟花爆竹管理办法修正案》(省政府第143号令)和国家有关部委的规定以及配套规章规定,对申请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严格审批条件和审批程序。对达不到颁证标准条件的企业,一律不予颁证。通过实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督促各类企业依法从业,加快隐患整改,保证安全投入,改善安全条件,落实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制度。
3.对在2005年底以前已向颁证机关提出申请但尚不具备发证条件的煤矿企业、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责令其停产整顿,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整改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煤矿、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整改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对没有按期提出申请和限期整改后仍达不到发证条件的企业,要依法关闭。建筑施工企业、民爆器材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都要按国家有关部委规定的期限申请、审批和发证。
4.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都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标准及操作规程,各级监管、监察机构和主管部门要认真严格执法,对违反规定的,要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三)深化专项整治,巩固安全整治成果。
1.进一步巩固和深化煤矿、烟花爆竹、公共聚集场所、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民爆器材、建筑施工和燃气、锅容管特和三线交越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做到“三个延伸”:
(1)向安全许可、综合治理延伸。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企业和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生产企业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从事生产。一季度和二季度是整改期,要对照法律法规和规程等规定,认真严肃进行治理整改。其他需要安全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申请许可,依法获得批准,否则一律不得生产经营。
(2)向科技兴安、综合利用延伸。近几年,煤矿企业建立的安全费用提取制度,对增加煤矿安全技术措施的投入发挥了很好作用,要继续坚持。煤矿企业、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都要按照国家和省确定的提取安全费用的标准和管理规定,按时足额提取,确保用于安全生产。各级财政、安监、煤炭部门和煤监机构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及时提取、专户储存、专项用于安全生产,防止挤占挪用。据测算,今年全省煤矿企业可以提取维简费和安全费用计4.25亿元;非煤矿山企业可以提取安全费用2.65亿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可以提取3.03亿元,烟花爆竹企业可以提取0.95亿元。用于企业安全技术措施改造,可以解决相当一部分企业的安全隐患。要大力发展煤矿瓦斯抽放,推广丰城矿务局加强瓦斯抽放和瓦斯利用的好做法,加强煤矿瓦斯、煤矸石的综合利用,变废为宝。
(3)向结构调整、资源整合延伸。近几年,煤矿企业从原来的5000余处,减少到800处,产量稳中有升;烟花爆竹生产从29个县(区)减少到11个县(区),生产单位从2万多家减少到2300多家。事实证明,高危行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了煤矿和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的稳定好转。要在巩固调整成果的同时,进一步推动结构优化调整,推动资源整合。今后煤矿企业低瓦斯矿井改扩建能力必须达到3万吨/年以上,高瓦斯矿井能力必须达到6万吨/年以上;新办煤矿企业低瓦斯矿井能力必须达到9万吨/年以上,高瓦斯矿井能力必须达到15万吨/年以上。烟花爆竹生产不再增加新的厂点,要在提升技术装备水平、提升产品档次上下功夫,把住关。
2.按照“三个延伸”的要求,各项安全整治的牵头单位和相关配合部门都要抓紧研究确定今年继续深化整治的重点,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和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的紧急通知》(赣办发电(2005)68号)的各项要求,切实推动各项安全整治的深化。
煤矿安全整治,要突出瓦斯治理和关闭整顿两个攻坚战,严守“三条高压线”,做到“不超产、不超标、不超人”;凡是《特别规定》和省政府实施办法列举的15种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都要停产整顿,排除隐患;要严防非法煤矿生产,依法从严追究监管责任。
非煤矿山安全整治,要以采矿许可证清理为切入点,突出重点地区、重点矿种,推进资源优化整合。
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要继续抓好“五整顿、两关闭”,开展查“三违”、查隐患、查制度、查培训、查应急预案的活动,抓好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打击非法运输。
烟花爆竹安全整治,要结合北京等城市“禁改限”的实际,强化生产、销售、运输、贮存、燃放全过程的监管,深化落实“五查、六严”。
三线交越安全整治,要紧密结合城市建设和改造规划,积极推动“三线”下地;要继续重点整治“三小”(小街、小巷、小居民区)、“三区”(城乡结合区、厂矿企业区、边远农村地区)、“三种线”(通信下户线、电力用户直配线、广电入户线)的违章交越与搭挂。
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要继续突出“三个基本条件”的落实,注重农村防火安全,加强重点火灾隐患单位的督查督办。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要继续突出客运企业、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继续深化责任保险、GPS和清理脱钩三大措施,强化治超措施的落实。
其他领域的安全整治都要明确重点,作出部署,狠抓落实。
3.要建立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全省所有煤矿企业都要认真执行财政部、国家安监总局联合制定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5]918号)以及省财政厅、省安监局、江西煤监局、省煤炭行办转发的意见,向指定的代理银行存储安全风险抵押金。根据我省实际,年核定生产能力低于3万吨(含3万吨)的低瓦斯矿井存储80万元,高瓦斯矿井存储100万元;年核定生产能力3万吨以上至9万吨(含9万吨)的低瓦斯矿井存储180万元,高瓦斯矿井存储200万元;年核定生产能力9万吨以上至15万吨(含15万吨)的低瓦斯矿井存储280万元,高瓦斯矿井存储300万元;年核定生产能力15万吨以上,以300万元为基数,每增加10万吨增加50万元,最高不超过600万元。各地、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在此基础上,要探索在其他高危企业建立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制度。
(四)构建救援体系,加强应急队伍建设。
1.认真落实省政府应急工作会议部署,按照构建上下衔接、相互配合、反应迅速、处置得当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的要求,完成各级各类预案编制。在省政府突出公共事件应急救援体系框架内,省直尚未颁布出台的部门预案要抓紧拟订,尽快出台。市、县(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急救援预案要在3月底以前全部出台。
2.按照整合社会资源、发挥专业优势、提高装备水平的思路,针对煤矿事故多、烟花爆竹事故多和洪涝灾害多的特点,继续加快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步伐。省煤矿救护基地要完成主体工程,优选管理人员和救护队员着手培训,几支救护大队要更新装备,加强训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省非煤矿山救护基地改造完成选址、设计,在年内开工建设;抓紧九江、南昌两个水上救护大队建设步伐;抓紧落实三年内全省每年新增1000个市政消火栓、新增50辆消防车、为乡镇新增800个消防机动泵。着手对组建省危险化学品救援中心及专业队伍进行调研论证。
3.省安全生产应急指挥中心大楼上半年奠基开工,两年内竣工交付。
4.完成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工作,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数据库,为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安全预警提供基础。
(五)完善监管体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1.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乡四级安全监管网络。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调整充实完善省安监局内设机构;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装备配置工作,增加对安全生产监管装备的投入,着力解决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理不直、气不壮、腰不硬、刀不快”现象。
2.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自身建设。从加强政治学习、法制教育、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和监督约束入手,着力提高监管监察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应急处置能力、拒腐防变能力,强化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推动工作职能、工作方式、工作作风的转变,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严明、清正廉洁、充满活力的监管队伍。
3.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做到廉洁执法、公正执法。依法界定执法职责,强化监管人员的责任意识,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推动工作落实,切实做到“把握原则不走样,严格程序不变通,一把尺子量到底,依法监管不动摇”。
4.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推广联合执法机制,将行政执法“关口”前移。要发挥政府各有关部门、公检法和纪检监察机关的作用,提高执法的权威性和实效性。加大执法力度,综合运用经济处罚、行政处罚和法律手段,认真查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严格责任追究,依法严惩重特大事故责任人,严厉打击无视法律、无视监管、无视生命安全的非法违法行为,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通过行政执法,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增强知法、守法的自觉性。
(六)搞好宣传培训,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1.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体的作用,搞好安全生产的社会宣传。强化企业责任主体和政府监管主体,强化基层和基础工作。突出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安全知识,提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灾减灾的能力,努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氛围。“五一”前后召开“十五”期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总结表彰会议。
2.以安全发展为主题,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丰富活动内容,提高活动效果。
3.建立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向社会通报安全生产情况和事故处理情况。
4.加强安全文化建设,运用各种方式,创造、传播雅俗共赏的安全文化,营造安全文化环境,特别要继续加强各行业、各企业对《安全生产法》的宣传贯彻和落实。
5.继续抓好各类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将2006年定为“安全生产培训年”,分层次做好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强化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培训,修订和完善培训教材,确保培训考核质量。
6.进一步发挥安全生产中介组织、安全生产协会和安全生产专家的作用,鼓励、支持文化产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