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伊州政办[2005]104号
发布日期:2005-11-14
执行日期:2005-11-14
生效日期:1900-1-1
自治州直属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霍尔果斯口岸管委会: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制定的《伊犁州直预防和制止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暂行办法》已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伊犁州直预防和制止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暂行办法》
二○○五年十一月十四日
发文单位: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伊州政办[2005]104号
发布日期:2005-11-14
执行日期:2005-11-14
生效日期:1900-1-1
自治州直属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霍尔果斯口岸管委会: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制定的《伊犁州直预防和制止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暂行办法》已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伊犁州直预防和制止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暂行办法》
二○○五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