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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建设领域工程款和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的通知

发文单位: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锡政办发[2005]170号

发布日期:2005-12-26

执行日期:2005-12-26

生效日期:1900-1-1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第三次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全市建设领域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返乡过年,保障民工合法权益和元旦、春节前的社会稳定,各级各部门务必在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切实把做好建设领域工程款和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据初步统计,目前全市建设领域工资缺口达到了3.1亿元,最低发放额为1.5亿元。根据市政府关于清欠工作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级政府务必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对此项工作要亲自过问,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突出抓好对民工工资缺口额较大的商品房等重点建设项目的清欠工作,制定好付款计划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加强联合检查,确保在春节前全面做好民工工资的支付和清欠工作。市政府将于2006年元月上旬对此项工作进行督查。

  二00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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