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大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足县“113”安全生产示范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单位:大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足府办发[2005]51号

发布日期:2005-5-24

执行日期:2005-5-24

生效日期:1900-1-1

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府各部门,县属各厂矿、中学:

  《大足县“113”安全生产示范工程实施办法》已经县安委会审议通过,并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00五年五月二十四日

  大足县“113”安全生产示范工程实施办法

  为加强安全生产的基层和基础工作,切实解决“基层薄弱,基础脆弱”问题,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113”安全生产示范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渝办发[2005]2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和开展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煤矿安全专项整治的“双基三专”为重点,以实现安全生产理论、监管体制机制、监管方式手段、安全科技、安全文化“五项创新”为动力,努力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由人治向法治、由被动防范向源头管理、由集中专项整治向长效机制管理、由事后查处向强化基础、由控制伤亡事故为主向全面做好职业健康的“五项转变”。积极探索有效的治本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切实解决基层实际问题,强化县、镇乡和企业的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及时整治事故隐患,筑牢安全生产第一防线,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做好示范引导。

  二、基本目标

  (一)通过努力,使我县“113”安全生产示范工程成为全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安全监管体系、普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遵守安全生产法规、整治事故隐患、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的典范。

  (二)实现全县各类安全事故的伤亡人数下降10%以上,有效控制重大安全事故,杜绝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三)实现示范乡镇(玉龙镇、古龙乡)安全事故的伤亡人数下降10%以上,无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以点带面,切实解决“基层薄弱,基础脆弱”问题,实现安全工作有人管、有办法管、管得住、管得好,安全生产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迈上新台阶。

  三、示范内容

  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健全县、镇乡和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安全监管体系,充实安全监管人员;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加大安全投入,提高安全水平;立足应急防范,排查整治事故隐患;严格安全准入条件,关闭非法生产和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各类企业(全县和示范乡镇主要任务见附件1、2)。

  四、实施步骤

  “113”安全生产示范工程计划用一年时间,分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2005年4月20日以前召开示范工作会,对照工作任务,进行情况摸底,制定示范工作具体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2005年4月20日至11月30日,全面实施“113”安全生产示范工程,实现示范工程的基本目标,做到安全生产工作效果明显,并探索出具有特色的成功经验,及时总结和提炼,写出示范工作总结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2005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根据市上的安排接受市安委会组织的检查验收。

  第四阶段:总结推广。总结各示范单位经验,从2006年开始,在全县范围推广安全生产示范成果,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我县安全生产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协作配合。“113”安全生产示范工程是2005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是重视基层、关心基层、帮助基层的具体体现,是解决“责任落实不下去,管理严不起来”问题的重要举措,是各街镇乡和各相关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政府负责、安办牵头、部门支持”的原则,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加强领导,周密计划,认真组织,务求实效。要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相关领导具体抓,加强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二)明确主题,富于创造。示范工作以全面贯彻实施《大足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足府发[2004]63号)和《大足县人民政府关于2005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足府发[2005]13号)为主要内容,结合实际,针对具体问题,实施标本兼治,突出治本防范,创造性地探索安全生产的防范措施。

  (三)健全机构,强化基层。各街镇乡要完善基层安全监管体系和网络,整合安全监管资源,做到安全监管机构、人员、经费、措施“四落实”。

  (四)完善制度,明确责任。坚持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分级管理,属地管理”的原则,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全面规范安全监管行为,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从严追究违法违章责任。对特别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煤矿、非煤矿山、交通以及其他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监管,要落实到关键环节和关键人物,要有过硬的安全防范措施。

  (五)突出重点,强化整治。整治事故隐患是示范工作的重点。一是摸清道路和水上交通、煤矿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公众聚集场所、特种设备等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隐患情况,建立基础数据库和安全信息网络系统。二是推广道路交通“生命工程”的成功经验,全面实施道路和水上交通、煤矿和非煤矿山、危化品、消防的“生命防线工程”,对查出的隐患,要坚持企业投入为主、政府投入引导、社会投融体系参与的安全投入机制,保证投入,从治本上根治事故隐患,切实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对那些投入大、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隐患,要落实监控措施,分期完成整改。三是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把好安全准入关。对非法经营的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和其他高危行业生产经销点要坚决取缔;对虽合法但经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依法予以关闭。四是提升企业档次,做大做强中小企业,从根本上改善安全条件,不断加强和改进企业内部安全管理。

  (六)广泛宣传,增强意识。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具体情况,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要面向普遍老百姓,特别是要采用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方式,帮助文化程度较低人群提高遵章守纪意识和防范能力,使广大群众由“要我安全”变为“我要安全,我会安全”,自觉做到不安全的事不做、不安全的车船不乘、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工作不干,坚决抵制不安全行为。

  (七)综合治理,加强服务。示范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管理和专业执法部门的作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加强协调、指导和督促。要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的手段,实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建立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体系,为中小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提供安全生产信息服务、技术保障和智力支持。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要在严格管理、严肃执法的同时,加强服务指导,帮助解决基层安全生产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积极支持示范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八)总结经验,及时推广。在示范工作中,各示范单位要不断吸收全国、全市新的经验作法,结合实际加以运用和实践,丰富和提升示范工程的内涵。要认真总结示范工作的经验,及时推广,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整体上一个台阶。

  六、组织保障

  县安委会成立“113”安全生产示范工程推进办公室,由县府办副主任、安委会副主任李光德任主任,安监局局长、安委会副主任白德模、交通局副局长邓仁高、公安局副局长雷兵、企业发展局副局长尹树全任副主任。县总工会、建委、教委、监察局、民政局、财政局、劳动保障局、国土房管局、市政局、水利农机局、农业局、贸易局、旅游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气象局等部门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为成员,具体负责抓好“113”安全生产示范工程推进工作。

  附件:

  1、全县“113”工程主要任务

  2、示范乡镇(玉龙镇、古龙乡)主要任务

  3、大足县街镇乡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方案

  4、大足县2005年预防交通事故工作方案

  5、大足县2005年预防非煤矿山事故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二00五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全县“113”工程主要任务

  一、纳入议事日程。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进行规划部署。县政府领导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按照“113”安全生产示范工程的总体要求,强化街镇乡和企业的“双基”工作。

  二、夯实保障基础。把安全生产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时部署、同时考核。构建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强化安委会及其办公室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管检查和指导协调功能,安全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健全,做到领导落实、经费落实、监管人员落实、监管设施设备四落实和工作、责任、措施三到位。制定全县安全生产发展规划,明确安全生产战略目标、工作步骤和保障措施。培育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和技术专家队伍,为安全监管和企业安全生产提供信息服务、决策咨询、技术保障和智力支持。

  三、完善监管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制定考核办法,严格兑现奖惩。建立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充分调动社会公众参与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和完善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重大节假日和重大活动前要召开专题会议布置,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四、强化监控救援。摸清辖区内高危行业和高风险领域安全状况、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情况,建立基础数据库和安全信息网络系统。对安全重点行业和重点单位进行安全评价、评估,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计划,定期组织应急救援联动演练。建立应急救援组织,落实经费、人员、装备,及时有效组织事故抢险、救援和善后工作。

  五、深化专项整治。参照道路交通“生命工程”作法,结合实际,采取治本措施,制定并实施道路交通、煤矿及非煤矿山、水上交通、危化品、消防等安全专项整治“生命防线工程”的具体方案。建立企业投入为主、政府投入引导、金融和保险参与的全社会投入的安全生产投融资信息体系,加大安全投入力度,加快事故隐患整治步伐,切实改善高危行业和高风险领域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严格高危行业市场准入条件,及时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对全县性安全专项整治任务、上级确定的重点安全隐患整治项目和平时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整治方案、措施,有验收记录和情况汇报。

  六、企业遵章守纪。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基层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认真执行全县相关安全管理办法和规章,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有关建设项目按规定实行“三同时”。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生产经营活动和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到规范化和标准化。全面实施工伤保险制度,推进工伤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实施企业提取安全费用和风险抵押金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依法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七、安全氛围浓厚。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推进安全文化建设,营造“珍爱生命,关注安全”和人人遵纪的浓厚安全氛围。

  八、安全效果明显。辖区内无严重“三违”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无涉及安全生产问题的上级机关通报批评和媒体曝光,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0%以上。

  附件2:

示范乡镇(玉龙镇、古龙乡)主要任务

  一、建立监管网络。完善安全监管体系,充实安全监管人员,综合监管和协调辖区内安全工作,统一负责辖区内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水陆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的综合监督管理。

  二、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相关安全监管规章制度,落实“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乡规民约和社区规章中要有明确的安全工作要求,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有相应的考核办法,严格奖惩。

  三、强化隐患监控。摸清辖区范围内所有企业、经济组织基本情况和重大危险源及重大隐患状况,辨识危险源点、设备、设施、场所,建立基础数据库和安全信息网络系统,实施分级监督管理和动态管理,做到不留死角和空白点,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四、推行国际标准。按照世界卫生组织(WHO)安全社会建设标准,对工作场所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体育运动安全、公共场所安全、学校安全、家居安全、用水安全和老年人安全、儿童安全等方面,制定安全事故预防计划,有针对高风险人群、高风险环境及脆弱群体的具体预防项目、安全防范措施、安全评价方法及应急救援预案。

  五、严格检查整改。建立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对辖区内的企业和经济组织实施严格的安全检查,并督促各项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做到检查和整改有记录,整改率达100%,建立安全举报奖励制度,以实现最广泛的社会安全监督。

  六、安全氛围浓厚。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加强辖区内企业和经济组织相关人员的日常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全民安全意识,普及家庭安全防护常识,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我会安全”,营造安全文化和浓厚安全氛围。

  七、安全效果明显。辖区内无严重“三违”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各类安全事故伤亡人数下降10%以上,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附件3:

大足县街镇乡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方案

  一、全县24个街镇乡配备120名安全管理人员(平均每个街镇乡按5人配备)。

  二、全县配备72名安全专管员(每个街镇乡配备3名安全专管员)。

  三、根据各街镇乡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配备1-4名安全协管员。

  序号  街镇乡   安全专管员(人)  安全协管员(人)  备 注
    1  棠香街道办事处  3          2
    2  龙岗街道办事处  3          2
    3  龙水镇      3          4
    4  邮亭镇      3          3
    5  宝顶镇      3          2
    6  万古镇      3          3
    7  珠溪镇      3          2
    8  中敖镇      3          2
    9  三驱镇      3          1
    10  石马镇      3          2
    11  雍溪镇      3          2
    12  智凤镇      3          2
    13  玉龙镇      3          4
    14  宝兴镇      3          1
    15  拾万镇      3          4
    16  铁山镇      3          1
    17  回龙镇      3          1
    18  国梁镇      3          1
    19  金山镇      3          1
    20  高升镇      3          1
    21  季家镇      3          1
    22  龙石镇      3          1
    23  高坪乡      3          1
    24  古龙乡      3          4
    合计(120人)     72         48
  附件4:

大足县2005年预防交通事故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各负其责、综合治理”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负责、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方面联动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新机制的作用,加强交通安全源头管理,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和交通法规宣传,从严整治影响交通秩序安全的违法行为,增强科技手段,提高科学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在全县初步形成条块结合、齐抓共管、标本兼治、全民参与、社会联动、综合治理的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网络。省县道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初步建立以“交通安全村、社区、学校、单位、家庭”为载体的基层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网络。力争全县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稳中有降,机动车万车死亡率继续下降,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和完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新机制

  成立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公安、交通、安监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公安局,具体负责开展全县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县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办公室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通报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分析研究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规律和特点,了解各级各部门预防工作开展情况,安排下一阶段预防工作任务,对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提出建议意见,报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批准实施。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办事机构,定期研究道路交通安全的重点、难点和突出问题,及时制定对策、措施,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并切实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安监部门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积极做好道路交通安全指导、协调工作,督促有关部门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严格按照国务院第302号令和《重庆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01]64号)的有关规定,对造成群死群伤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要求,认真贯彻落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工作。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和问题要认真研究分析,提出建议和对策,及时向县政府汇报。会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交通部门认真总结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强化交通安全整治方面的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促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要以实施畅通工程和创建平安大道为载体,大力开展交通安全秩序整治工作,将源头管理和路面执法结合起来,相互配合,相互促进,提高整体管理效能。

  交通部门要加强对交通专业运输公司的安全管理,督促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度;加强对道路日常养护,在新建、改建道路时把交通标志、标线及防撞护栏等安全设施经费纳入道路建设工程预算,与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及时完善现有道路上的交通标志、标线,及时抢修路基塌陷、山体滑坡路段;配合公安、安监部门排查交通事故“黑点”和危险路段,切实落实整改措施。

  (二)深入开展行车秩序专项整治,消除交通事故隐患

  根据我县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和特点,加强机动车不按规定让行、越线超车、超速、超载、酒后驾车、违章掉头、摩托车违法载人等7项严重违法行为的日常治理。充分利用信息系统、摄像机、测速仪、酒精检测仪等科技手段实施执勤执法,依法严厉打击交通违法行为。

  从3月中旬至12月底,全县集中力量开展交通安全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在全县统一开展摩托车违法专项整治行动。整治重点: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摩托车上路行驶、行车不戴头盔、超速和违章载客等违章行为。通过加强路面巡查,从严从快处理,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二是继续开展客运车辆交通安全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整治重点:超载、超速、违章超车、疲劳驾车,以及客运车辆进入不具备安全行车条件路段行驶等违章行为。要充分运用各项管理措施,始终保持对客运交通违章严管、严查、严纠、严处的高压态势。三是继续深入开展“两反一降”为主题的乡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巩固乡村道路安全整治工作成果,不断加大整治力度,把集中整治与日常严管相结合,建立和完善有效的勤务管理机制,切实消除不安全因素。四是开展事故多发点段的排查整治活动。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要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辖区道路事故多发点段、安全隐患点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提出整治方案。并将排查结果和整治意见及时告知当地政府,督促有关部门尽快实施整改,及时消除事故安全隐患。

  同时,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创建平安大道工作,将大邮路、中塘路、渝隆路(大足段)和城宝路作为行车秩序整治示范路段。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加强执法,全面整治,实现示范路段各类交通违章明显下降、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减少、交通秩序明显改观的目标。

  (三)科学组织警力,加大路面日常管理力度

  人、车、路是道路交通三要素。加强路面控制,强化路面管理,是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手段之一。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集中警力、物力,把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三分之二的警力上路执勤,提高上路率和管事率,实现公安部交管局提出的“见民警、见警力、见警灯”的要求。要进一步发挥一警多能作用,认真落实管段民警责任,提高路面监控能力。要科学调配警力,兼顾省县道、城市主干线与乡村道路,兼顾路面日常整治与节假日重点控制,实现对辖区路面的全方位管理。

  充分发挥农村地区基层组织的作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乡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积极推行“一警一段,分片包干”的警力机制,将辖区省县道路和乡村道路分段落实到人,由责任民警全面负责路面监控、事故预防、源头管理和宣传教育,最大限度地发挥管理效能,积极构筑覆盖乡村道路的安全防范网络。将推行“交警赶场”的工作方式与各公路巡逻中队联勤管理结合起来,针对乡镇赶场天客运流量相对集中,交通违法突出的特点,局部集中警力,加强赶场场镇及场镇周边道路的管理控制,严格查处各类严重违章行为,提高管理的覆盖面。

  (四)建立交通事故紧急救援治疗体系,把事故损害降到最低限度

  建立和完善交通事故救援、治疗体系。成立由公安、卫生、民政、保险等单位参加的县交通事故快速抢救领导小组,实现全县交通事故快速急救服务的联勤联动,确保事故伤员能得到及时抢救,提高交通事故信息传递、现场急救和转运等方面的综合能力。

  (五)加大交通安全管理力度,形成综合治理的管理格局

  道路交通安全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多管齐下,多策并举,群策群力,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管理理念上,要从过去的严管重罚向“以人为本,关爱生命”转变;管理对象和范围上,要从突出对人的管理向治理事故多发路段、改善道路交通设施等方面转变;管理方法和手段上,要充分应用科学技术,从传统管理向现代管理转变。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积极探索新时期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行之有效的办法,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六)提高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科技水平

  一是建立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专项组。聘请县内外有关交通安全、道路工程方面的知名学者和抽调有关专业骨干,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和课题研究,为全县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和指导。二是建立重特大交通事故案件评析制度。一次死亡2人以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要由事故专项组组织评析,进一步查找管理工作上的漏洞,完善管理措施,提高预防减少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能力。三是加强重点区域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指导。切实加强对重点区域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针对性指导,帮助分析交通安全形势和交通事故的原因、规律,提出科学有效的解决方法,促进交通安全形势的好转。

  (七)加强车辆和驾驶员的源头监督管理

  结合2005年机动车和驾驶员年检审工作,对机动车和驾驶员特别是大型货车、大中型客车和客运驾驶员,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标准,严把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关和驾驶员资质关,把“谁检验、谁负责”和“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落到实处。坚持把强化公路客运安全管理放在突出位置,严格按照公安部、交通部、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加强公路客运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要求落实源头管理责任。

  对三级以下公路(含三级)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要求的山区路段,严禁客运车辆通行。强化对客运站点和有车单位监督检查,督促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堵塞管理漏洞。

  (八)深入开展平安大道活动,以创建平安大道促进事故预防工作

  将创建平安大道和事故预防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按照市创平办《创建平安大道标准》和《平安大道评价体系》要求,积极开展等级评价,以评价促创建;大力推进和加快公路监控系统建设,提高科技应用水平。充分利用公路收费站已有的电视监控点,发挥电视监控系统在交通违法取证、追缉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等方面的作用,提高公路交通治安防范的科技水平和快速反应能力,将创建平安大道工作延伸到县、乡、村道路,为创造平安大足作出更大贡献。

  (九)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

  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是预防交通事故的重要手段。要以深入开展“五进”工作为契机,大力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改革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模式,推进交通安全宣传社会化。各新闻媒体和教育机构要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有针对性开展工作,使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化、经常化。

  附件5:

大足县2005年预防非煤矿山事故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理念,以保障人民生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以科技进步和监管创新为动力,以建立长效机制为核心,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和实施治本措施为重点,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监督参与、社会全力支持”的管理体制,切实加强非煤矿山的安全整治,努力实现全县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最大限度地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总体要求

  一是继续加大整治力度,依法关闭一批不符合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小采石场、小沙厂,力争在2004年度总数的基础上再关闭5%,并防止死灰复燃。二是通过整治,全县非煤矿山企业遏制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事故,与2004年相比,事故次数减少20%,死亡人数减少1人。三是通过整治,A类企业个数升至40%,B类企业达到60%,消除C类企业,使全县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持证率达到100%.

  三、组织保障

  为切实加强对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大足县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安监局、企业发展局、公安局、国土房管局、监察局、工商局、环保局等部门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安监局,由县安监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非煤矿山专项整治的日常工作。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建立非煤矿山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县安委办公室牵头,县安监局、企业发展局、国土房管局、公安局、工商局、环保局、监察局等部门参加,每季度召开一次非煤矿山安全联席会议,及时分析研究非煤矿山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行之有效的对策措施,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和监管协调机制,形成监管合力,促进非煤矿山安全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由县安监局牵头,非煤矿山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组成联合检查组,每季度对全县非煤矿山企业进行一次拉网式的安全大检查,各街镇乡除认真配合好县上每季的大检查外,还要组织力量切实做好对本辖区内的非煤矿山企业的日常安全检查和巡查。

  (三)严把《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关。由县安监局牵头,非煤矿山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对非煤矿山企业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严格审查,凡不具备颁证条件的一律不得颁证,并限期(两个月)整改,达不到颁证条件的,取消申领资格,由有关部门依法注销或调销相关证照,依法予以关闭。

  (四)强化对重大隐患整改的督查力度。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对查出的重大隐患必须建立专门的档案,落实责任人员,健全隐患整改跟踪督查制度和检查验收制度。

  (五)依法取缔证照不全的非法采矿点。由县国土房管局牵头,县非煤矿山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各街镇乡组织力量对本辖区内证照不全的非法采矿企业(点)要进行彻底的清理并实施关闭。县有关部门要加大对非法采矿业主的打击和惩治力度,发现一处取缔一处,杜绝非法开采,此项工作将列入2005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

  (六)突出整治重点。将企业的通风系统、供电系统、排水系统、运输系统、顶板露采企业的边坡管理等作为这次专项整治的重点,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指导非煤矿山企业编制专项整治方案,督促企业落实整治的资金和责任人员,确保整治任务按期完成。

  (七)巩固和提升整治成果。由县安监局牵头,县非煤矿山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各街镇乡配合,督促已通过整治验收达到A、B级的非煤矿山企业,逐步建立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加大安全投入,继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完善安全设施,提高安全技术装备水平,落实隐患整改和灾害防治措施,逐步推行和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强非煤矿山的专项整治工作是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是重视基层、关心基层,帮助基层的具体体现。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整治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要周密计划,认真组织,务求工作实效。下大力气研究解决非煤矿山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努力扭转非煤矿山事故预防的被动局面。

  (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和管理权限,密切配合,相互协作,相互促进,提高整体监管效能。

  (三)周密部署,加强检查。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把工作方案中各项任务层层分解,并落实责任。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坚持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分级管理、属地管理”的原则,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从严查处各种违法违章行为。县有关部门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大对各街镇乡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力度,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收到成效。

  (四)改进作风,确保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基层,深入现场。认真指导督促企业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把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五)严明法纪,落实责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四不放过”原则,从严查处各类事故,对事故责任者,触犯党纪、政纪的,要按党纪、政纪处理;触犯刑律的,一律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其他相关法规更多 >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