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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管理规范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单位: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文  号:京安字[2005]4号

发布日期:2005-5-31

执行日期:2005-5-31

生效日期:1900-1-1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本市加快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程,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于2005年1月24日和4月29日,分两批颁布实施了《北京市娱乐场所安全管理规范(试行)》、《北京市营业性演出场所安全管理规范(试行)》、《北京市电影放映单位安全管理规范(试行)》、《北京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管理规范(试行)》、《北京市商场、超市安全管理规范(试行)》、《北京市餐饮服务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北京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安全管理规范(试行)》、《北京市汽车加油加气站安全管理规范(试行)》、《北京市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管理规范(试行)》、《北京市旅游星级饭店安全管理规范(试行)》、《北京市洗浴经营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北京市健身房安全管理规范(试行)》、《北京市滑雪场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等13个安全管理规范。从安全管理规范贯彻执行情况看,各地区、各部门按照规范的各项具体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对照检查,并抓紧制订整改方案和具体措施。但通过近期检查发现,部分单位在贯彻执行规范的认识上和措施力度上还存在差距,没有将规范的要求落实到生产经营单位,覆盖面不够,贯彻落实工作不力。

  为进一步加大各项安全管理规范的宣传力度,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对照安全管理规范检查和解决各类事故隐患,结合实际需要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安全管理规范内容,切实推动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对安全管理规范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地区、各部门要提高对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和实施安全管理规范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安全质量标准化是生产经营单位管理活动中的一项基础工作,是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有效途径。制定和实施安全管理规范,是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开展的重要环节,是加强和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的有效手段,体现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落实人员,抓紧贯彻实施各项安全管理规范,切实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开展。

  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从6月份开始,利用1个月的时间,对本部门制定的行业安全管理规范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各区县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本地区生产经营单位贯彻实施安全管理规范的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和督促。重点检查有关行业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规范的落实情况,学习宣传情况,对照规范检查和整改各类事故隐患情况。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对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和贯彻实施安全管理规范的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提高广大职工群众遵纪守法的安全意识。同时,要及时了解安全管理规范实行中存在的问题,收集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管理规范的意见、建议,加强安全管理规范实施的调研工作,为修订规范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请各地区、各部门及时总结和分析安全管理规范检查工作情况,并于7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00五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关于开展安全管理规范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中关于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工作要求,贯彻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大已发布的13项安全管理规范的宣传力度,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对照规范检查和解决各类事故隐患,结合实际需要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安全管理规范内容,切实推动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深入开展,本市将组织开展对已发布的安全管理规范落实情况的全面检查。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构建首都和谐社会和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的各项工作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从营造首都国际化大都市的实际情况出发,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政府部门安全监管(管理)职责,积极推动和促进各项安全管理规范的实施,全面提升本市重点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安全管理规范宣传贯彻和执行情况的检查,进一步落实涉及人员密集场所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业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责任,落实安全生产的属地管理原则和综合监管责任;使规范涉及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对照规范查找、整改现存的各项安全问题和各项重大事故隐患;及时了解安全管理规范实行中存在的问题,收集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管理规范的意见、建议,加强安全管理规范实施的调研工作,为修订规范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组织机构

  成立全市安全管理规范宣传贯彻和落实执行情况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名单如下:

  组 长: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周毓秋

  副组长: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丁镇宽

  市监察局副局长 王军荣

  市公安局副局长 于泓源

  市公安局消防局副局长 王振中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 长凌秋

  市商务局助理巡视员 许康

  市文化局副局长 王珠

  市园林局总工程师 刘兴起

  市旅游局副局长 熊玉梅

  市体育局助理巡视员 牟达维

  领导小组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设办公室,负责本次检查的日常工作。办公室由上述各局主管负责同志组成。名单如下:

  市监察局 郑自力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李文洁、唐明明、刘岩

  市公安局 宋金荣

  市公安局消防局 李建春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刘新华

  市商务局 梁亚辉

  市文化局 杨洪义

  市园林局 郭延森

  市旅游局 赵广朝

  市体育局 范 正

  四、职责任务

  (一)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安全管理规范宣传贯彻和落实执行情况检查的综合监督、指导和协调工作。

  (二)按照行业和属地监管(管理)原则,安全管理规范的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联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及公安消防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本行业安全管理规范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1、市安全生产监督局负责组织对汽车加油、加气站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管理规范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2、市商务局负责组织对商场、超市、餐饮企业、洗浴场所安全管理规范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3、市文化局负责组织对网吧、影剧院、歌舞厅等娱乐场所安全管理规范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4、市园林局负责组织对公园、风景名胜区安全管理规范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5、市旅游局负责组织对旅游星级饭店安全管理规范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6、市体育局负责组织对健身房和滑雪场安全管理规范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各区县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本地区生产经营单位贯彻实施安全管理规范的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和督促,并及时收集和汇总安全管理规范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本地区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管理规范的意见、建议。

  (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及公安消防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此次大检查工作,形成合力和联动。

  (五)各行业管理部门要在检查中及时总结先进经验,以点代面,积极推动和促进安全管理规范的实行。同时,要及时了解安全管理规范实行中存在的问题,收集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管理规范的意见、建议,加强安全管理规范实施的调研工作,为修订规范奠定良好的基础。

  五、检查内容和形式

  本次检查的对象是今年颁发的安全管理规范涵盖的生产经营单位,通过向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现场询问、对落实安全管理规范情况进行现场检查以及实际演练等方式,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对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认识情况、宣传和学习情况以及对相关安全管理规范的了解和掌握情况;对照安全管理规范要求查找的问题、制定的整改方案和整改的落实情况;结合实际需要对安全管理规范修订、完善的意见、建议。

  六、检查时间安排

  利用6月一个月的时间,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对本系统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

  七、工作要求

  (一)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把此次检查作为全面提升本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水平和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确保取得实效。要成立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方案制定本行业的检查实施方案,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的责任,认真按照本方案要求组织好各区县全面开展安全管理规范宣传贯彻和落实执行情况的检查。

  (二)要把此次活动同“安全生产月”的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区县和生产经营单位的积极性,同时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结合检查活动,再次掀起安全管理规范宣传贯彻和认真执行的工作高潮。

  (三)要及时了解各区县工作开展情况,收集汇总检查信息,加强对各区县开展此项工作的指导。

  (四)认真总结和分析检查情况,并将检查工作总结于7月10日前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00五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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