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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作息时间的通知

发文单位: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泸市府办函[2004]136号

发布日期:2004-10-18

执行日期:2004-10-18

生效日期:1900-1-1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与省级机关作息时间同步,便于衔接工作,我市各区县、市级机关作息时间从11月1日(星期一)起予以调整,工作时间为:

  上午:08:30-12:00

  下午:14:00-18:00

  各区县、市级各部门接通知后应认真做好本单位及其下属单位执行新作息时间的准备工作。保证新作息时间的实施。

  二○○四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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