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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确定2004年度北京市人口平均寿命期望值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单位: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文  号:京社保发[2004]9号

发布日期:2004-3-9

执行日期:2004-4-1

生效日期:1900-1-1

各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根据北京市卫生局提供的信息,2002年北京市人口平均寿命期望值为78岁;2003年北京市人口平均寿命期望值为80岁。北京市人口平均寿命值是破产企业和三资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计算预提社会保险费用的主要参数指标,请各区县社保中心及各有关用人单位按本通知规定要求,认真遵照执行。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2003年4月1日至2004年3月31日期间,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在计算预提社会保险费用时,北京市人口平均寿命期望值以78岁做为计提参数。

  二、凡2004年4月1日至2005年3月31日期间,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在计算预提社会保险费用时,北京市人口平均寿命期望值以80岁做为计提参数。

  三、对本通知下发之前各有关单位已经计算了实行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的预提社会费用,且已足额上缴到位的视为有效。自本通知下发后,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二00四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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