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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四川省工业企业劳动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

发文单位:四川省人大常委会

文  号:四川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4号

发布日期:2004-4-16

执行日期:2004-4-16

生效日期:1900-1-1

  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04年4月16日通过,现予公布。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4年4月16日

  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废止《四川省工业企业劳动卫生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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