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抚顺市人民政府
文 号:抚顺市人民政府令第105号
发布日期:2003-12-8
执行日期:2003-12-8
生效日期:1900-1-1
经抚顺市人民政府2003年12月4日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废止《抚顺市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办法》(2001年10月25日市政府第87号令)。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发文单位:抚顺市人民政府
文 号:抚顺市人民政府令第105号
发布日期:2003-12-8
执行日期:2003-12-8
生效日期:1900-1-1
经抚顺市人民政府2003年12月4日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废止《抚顺市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办法》(2001年10月25日市政府第87号令)。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