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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动员北京等地高等学校学生、农民工就地学习务工的紧急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单位: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锡政办发[2003]33号

发布日期:2003-4-27

执行日期:2003-4-27

生效日期:1900-1-1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动员北京等地高等学校学生、农民工就地学习务工的紧急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严格按照通知精神,坚决贯彻执行。

  各地、各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重点加强对在北京、广东、山西、内蒙古等省(区、市)就读、务工的我市学生、农民工及外出人员的调查摸底,掌握情况。对已从上述地区返乡的人员,当地政府要跟踪了解健康情况。各单位、社区、村镇要对返乡人员逐户调查登记,做到无一疏漏。要严格执行疫情即发即报制度,一经发现,必须及时准确如实上报,不得缓报、漏报和瞒报。

  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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