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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3年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单位:河北省建设厅

文  号:冀建办人[2003]81号

发布日期:2003-5-9

执行日期:2003-5-9

生效日期:1900-1-1

各市房管局:

  根据建设部办公厅和人事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举行2003年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3]37号)精神,为做好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结合我省情况,提出如下意见,请贯彻执行。

  一、2003年考试报名时间、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报名时间和程序

  2003年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30日。在规定时间内,由报考人员到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报名。各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并汇总后上报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二)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03年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复印件,有关学历、职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免冠同版一寸照片两张、二寸照片一张,照片要按人分装,并在袋上注明本人姓名和工作单位及身份证号。

  (三)各市按数据库格式及说明,将报名人员数据库软盘随报名材料一并上报。

  二、考试收费

  根据国家计委及省物价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考试报名费每人每科10元,考试费每人每科60元,由各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收取后统一上交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三、考试教材的征订、考前培训安排及准考证的发放等有关事项,由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另行通知。

  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地址:

  石家庄市裕华西路321号五楼

  邮编:050051

  联系电话:0311-7908200

  附件:关于举行2003年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三年五月九日

  关于举行2003年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办发[2003]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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