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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劳动保障综合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文单位: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湖政办发[2002]109号

发布日期:2002-12-23

执行日期:2002-12-23

生效日期:1900-1-1

各县人民政府,市区各区,管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市劳动保障综合监管力度,进一步落实禁止使用童工和维护劳动者权益工作,根据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八部门《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委关于开展贯彻实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检查活动的通知》(浙监劳社[2002]141号)的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建立市劳动保障综合监管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的内容.学习有关政策文件和领导的重要指示;通报全市童工使用情况、拖欠工资情况以及企业劳动管理存在的其他方面的问题;定期研究有关工作,制定出台相关的政策;部署各项联合执法检查,协调查处有关问题。联席会议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

  二、联席会议组成

  召集人:黄 萌

  成 员:杨金土(市政府)

      孟 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李 纲(市公安局)

      马天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周伯良(市政府法制局)

      刘树华(市经济委员会)

      孔培康(市财政局)

      姚建平(市教育局)

      沈新勇(市建设局)

      左 军(市总工会)

      沈晓蓝(市妇联)

      施会龙(团市委)

      刘宁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处),刘宁伟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00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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