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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中国冶金建设集团公司2001年工效挂钩方案的复函

发文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文  号:劳社厅函[2002]101号

发布日期:2002-3-6

执行日期:2002-3-6

生效日期:1900-1-1

中国冶金建设集团公司:

  你公司报来《中国冶金建设集团公司关于上报2001年工效挂钩方案有关问题的请示》(中冶集人(2001)150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所属建筑施工企业2001年继续实行百元产值工资含量包干办法,核定的工资含量系数为21%.二、同意你公司所属勘察设计单位等14户单位实行工资总额同实现利润挂钩办法。

  三、核定你公司所属勘察设计等14户挂钩单位2001年实现利润基数为 461万元,挂钩工资总额基数为24320万元,挂钩浮动比例为1∶0.7.四、你公司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努力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未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不得提取新增效益工资。

  请你公司加强对所属企业工资工作的管理,进一步搞好内部分配,合理使用效益工资,做到留有结余,以丰补歉。

  二00二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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