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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上海市劳动合同规定》的决定

发文单位:上海市人民政府

文  号:上海市人民政府第121号令

发布日期:2002-4-30

执行日期:2002-4-30

生效日期:1900-1-1

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了《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于2002年5月1日起实施。为此,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上海市劳动合同规定》(1995年11月2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18号令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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