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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2001年工效挂钩方案的复

发文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文  号:劳社厅函[2002]183号

发布日期:2002-5-22

执行日期:2002-5-22

生效日期:1900-1-1

  一、同意你公司所属跃进汽车集团、成都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中国汽车工业进出口总公司2001年继续实行工资总额同实现利税(利润)挂钩办法。

  二、核定跃进汽车集团2001年实现利税基数为70952万元,挂钩工资总额基数27359万元,挂钩浮动比例为1∶0.74.核定成都汽车配件有限公司2001年实现利税基数为550.3万元,挂钩工资总额基数940万元,挂钩浮动比例为1∶0.7.核定中国汽车工业进出口总公司2001年实现利润基数为1865万元,挂钩工资总额基数976.29万元,挂钩浮动比例为1∶0.6。

    三、2002年,中国汽车工业进出口总公司实提工资1344.5万元,超提396.21万元,超提部分应在2001年应提工资中扣减,并相应冲减累计工资储备金。

  四、你公司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努力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未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不得提取新增效益工资。

  请你公司加强对下属企业工资分配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效挂钩政策。进一步搞好内部分配,合理使用效益工资,做到留有结余,以丰补歉。

  二00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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