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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中央部门所属单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关问题的函》的通知

发文单位:审计署办公厅

文  号:审办办发[2001]67号

发布日期:2001-4-6

执行日期:2001-4-6

机关服务局、各特派员办事处:

  现将《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中央部门所属单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关问题的函》(财综〔2001〕16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财政部文件要求及所在地有关文件规定,办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缴纳事宜。

  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中央部门所属单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关问题的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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