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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关于同意将煤山矿灯厂有毒有害作业工种列为提前退休工种的批复

发文单位:劳动部

文  号:劳部发[1996]351号

发布日期:1996-10-31

执行日期:1996-10-31

生效日期:1900-1-1

煤炭工业部:

你部《关于申请将煤山矿灯厂有毒有害作业工种列为提前退休工种的函》(煤函字〔1996〕第153号)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96〕104号)有关规定精神,经研究,同意将你部来文中所列的工种(见附件)列为提前退休工种。

附件:煤山矿灯厂有毒有害作业提前退休工种范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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