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北京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1994-12-30
执行日期:1994-12-30
生效日期:1900-1-1
(略)
七、鉴于《条例》施行后,1987年7月31日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暂行规定》已停止执行,市人民政府1988年制定的《北京市实施(国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暂行规定〉细则》也停止执行。
发文单位:北京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1994-12-30
执行日期:1994-12-30
生效日期:1900-1-1
(略)
七、鉴于《条例》施行后,1987年7月31日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暂行规定》已停止执行,市人民政府1988年制定的《北京市实施(国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暂行规定〉细则》也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