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保监局
文 号:鲁保监复[2006]178号
发布日期:2006-6-20
执行日期:2006-6-20
生效日期:1900-1-1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威海中心支公司乳山营销服务部等机构迁址的请示》(泰康鲁发[2006]第186号)收悉。经审查,同意你公司所属威海中心支公司乳山营销服务部由乳山市商业街东首68号迁至乳山市胜利街东首劳动宾馆4楼;烟台中心支公司招远营销服务部由招远市招城供电所办公楼迁至招远市温泉路319号,福山营销服务部由烟台市福山区崇文街69号迁至烟台市福山区永安街173号。机构迁址后,不得在原址以任何形式继续保留业务。你公司应做好迁址的宣传工作,并于文到之日起10日内持《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正、副本到山东保监局办理变更手续。
此复
二OO六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