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保监局
文 号:鲁保监复[2006]177号
发布日期:2006-6-20
执行日期:2006-6-20
生效日期:1900-1-1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中心支公司微山营销服务部等机构迁址的请示》(泰康鲁发[2006]第209号)收悉。经审查,同意你公司所属济宁中心支公司微山营销服务部由济宁市微山县城后路东首路南房屋迁至微山县城后路东首路北写字楼;淄博中心支公司桓台营销服务部由淄博市桓台县中心路迁至桓台县张北路34号;临沂中心支公司平邑营销服务部由临沂市平邑县城汉阙路013号迁至平邑县莲花山路中段。机构迁址后,不得在原址以任何形式继续保留业务。你公司应做好迁址的宣传工作,并于文到之日起10日内持《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正、副本到山东保监局办理变更手续。
此复
二OO六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