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保监局
文 号:青岛保监复[2006]51号
发布日期:2006-6-19
执行日期:2006-6-19
生效日期:1900-1-1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青岛分公司筹建莱西等三家支公司的请示》(平安产青发[2006]5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分公司筹建莱西、胶南、城阳支公司;
二、上述支公司筹建期为6个月,筹建期间不得以支公司名义开展保险业务;
三、筹建工作完成后,你分公司须向我局提交上述支公司的开业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业。
此复
二○○六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