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06-8-8
执行日期:2006-8-8
生效日期:1900-1-1
各设区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广播电视局、电力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铁通公司:
根据《2006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中关于“深化专项整治,巩固安全整治成果”的部署和《2006年全省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要点》的要求,今年以来,全省广电(网络)、电力、电信、移动、联通、铁通等单位(下称“管线运营单位”),在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协调下,继续开展三线违章交越和搭挂安全专项整治,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进一步做好下半年的整治工作,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牢牢抓住重点。各地、各行业仍要以城市小街、小巷、居民小区(即“三小”),城乡结合区、厂矿企业居民区、偏远农村地区(即“三区”),电信下户线、电力用户直配线、广电入户线(即“三种线”)的违章交越和搭挂及城市改造完成后管线尚未整治或整治不彻底的部位作为整治的重点。对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群众反映大、有碍观瞻的三线违章交越和搭挂,要集中时间、人力、财力,重点整治,务求取得良好效果。
二、坚持自查自改。今年的整治工作以行业自查自改为主,各基层管线运营单位要对管辖范围内的三线违章交越和搭挂情况进行新一轮调查摸底,并对每一处隐患的整改做好预算,建立台帐,逐级上报至省级公司,由省级公司统筹安排,制定整改计划,下拨整改资金,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对基层公司排查的三线违章交越搭挂隐患进行整改。年末,由省级管线运营单位组织,对本行业的三线违章交越和搭挂安全整治工作进行考核和验收,省三线交越整治办组织重点抽查。
三、加大资金投入。经费足额到位,是搞好三线交越安全整治的关键。今年,省电信公司在投资计划减少和压缩成本开支的情况下,划拨了527万元经费,专门用于三线交越安全整治。其他管线运营单位也先后划拨了较多的资金用于隐患整改。各单位要在前两年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投入,及时足额下拨整治经费,确保基层单位的整治工作顺利进行。要结合隐患摸底情况,作好明年的资金预算工作。
四、协调好各方关系。一要协调好与城市规划和市政部门的关系,争取规划和市政部门的支持,结合城市改造和城市美化亮化工程进行管线整治,提高管线下地率;城市规划部门在审批管线架设(铺设)项目时,应综合考虑安全要求。二要协调好各管线运营单位之间的关系,架设新线路应尽力避免强电与弱电同杆、同路、同边。确实无法避免,需要交越和搭挂的,应征得先立杆架线单位的同意,并要符合安全距离,签定搭挂协议,规范搭挂。凡是牵涉到多家单位,依靠单方面力量无法解决的问题,由当地三线交越整治办协调解决。在整治协调工作中所发生的经费仍按赣安[2003]61号文所印发整治方案的要求,由各管线运营单位承担。
五、严查违章行为。各管线运营单位要严格按照城市规划和行业标准的要求进行线路的设计和施工,设计和施工方案应报当地三线交越整治办备案。对违章交越搭挂拒不整改,或因线路违章交越和搭挂而导致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各级安监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条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五、三十六、三十七条的规定,对管线运营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请省级各管线运营单位在2006年12月20日前,将本行业三线违章交越和搭挂安全专项整治有关情况上报省三线交越整治办,以便汇总后向省政府报送专项整治总结报告,并通报全省。
二○○六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