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鞍政办发〔2006〕84号
发布日期:2006-8-28
执行日期:2006-8-28
生效日期:1900-1-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农民工工作,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与配合,有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辽政办发(2006)35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建立鞍山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在市政府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政策精神,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农民工工作;研究制定农民工工作的新方法、新举措,为市政府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督促检查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协调解决政策落实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研究确定年度工作要点和阶段性工作计划;定期通报农民工工作情况。
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如下:
总召集人:刘桂香 副市长
召 集 人:王德林 市政府副秘书长
马晓平 市劳动保障局局长
成 员:刘先颖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周立栋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安秀郡 市教育局副局长
贾 慧 市科技局副局长
陈三江 市公安局副局长
解金凯 市监察局副局长
李化成 市民政局副局长
张敬军 市司法局副局长
韩 义 市财政局副局长
项晓云 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杨春安 市建委副主任
朱德义 市农委副主任
温 和 市文化局副局长
王新建 市卫生局副局长
王素华 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郑 毅 市统计局副局长
栾兴国 市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方景祥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任殿忠 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副局长
杨 杰 市国资委副局级调研员
王 杰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黄 明 市人民银行副行长
龚 莹 市工商局副局长
吴怀恩 市国税局副局级调研员
于会洋 市地税局总会计师
艾晓宇 市总工会副主席
郭志强 团市委副书记
姜秀珠 市妇联副主席
霍建平 市扶贫办主任
市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各县(市)、区要参照本通知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