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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关于建立市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文单位: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蚌政办秘〔2006〕74号

发布日期:2006-10-13

执行日期:2006-10-13

生效日期:1900-1-1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省政府第165号令),进一步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维护残疾人合法劳动权益,市政府决定建立市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联系会议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会议召集人:朱惠权 (市政府副市长),成员:牛方岩(市政府副秘书长),朱求胜(市残联理事长),王琦(市文明办主任),徐伟红(市监察局副局长),高健清(市民政局副局长),肖超(市财政局副局长),陈菊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石麟(市统计局副局长),李苏闽(市地税局副局长),赵玉富(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陈桂阳(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残联,朱求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联席会议规则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主要议题:通报全市残疾人就业工作开展情况;总结交流残疾人就业工作信息,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解决措施。

  (二)联席会议原则上由召集人主持召开,也可由召集人委托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主持召开。

  (三)市残联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加强与各成员单位日常工作的协商与沟通,跟踪落实各成员单位承担任务的完成情况。

  (四)各成员单位应遵守联席会议制度,认真贯彻落实联席会议精神。

  二○○六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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