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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陕西延安黄龙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申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有关问题的批复

发文单位:陕西省人民政府

文  号:陕政函〔2007〕41号

发布日期:2007-4-12

执行日期:2007-4-12

生效日期:1900-1-1

延安市人民政府:

  你市上报的《关于将陕西延安黄龙山褐马鸡自然保护区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请示》(延政字(2006)39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陕西延安黄龙山褐马鸡省级自然保护区是以保护国家特有Ⅰ级保护动物褐马鸡及其栖息地为主要内容的自然保护区。该保护区的建立,对于研究褐马鸡的物种起源、种群演化及动物地理学具有一定的科学价值。区内独特、典型、大面积的暖温带落叶、阔叶林森林系统,具有涵养水源、防治水土流失的重要生态功能,对于维护陕北黄土丘陵区自然生态平衡具有重要作用。

  该自然保护区位于黄龙县和宜川县交界处,地理坐标为东经109°55′09″—110°19′32″、北纬35°31′53″—35°53′29″。保护区总面积81753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21269公顷;缓冲区面积24028公顷;实验区面积36456公顷。保护区功能明确,标志明显,无土地争议和林权纠纷。

  省政府同意陕西延安黄龙山褐马鸡省级自然保护区申报晋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请你市会同省林业厅、省环保局等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申报工作。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七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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