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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调整2014年度市级财政预算的决议

发文单位:浙江省绍兴市人大常委会

发布日期:2014-10-28

(2014年10月28日 绍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王水君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要求调整2014年度市级财政预算的报告。会议同意2014年度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由68.48亿元调整为73.78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由64.85亿元调整为66.58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67.04亿元调整为71.43亿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由44.38亿元调整为46.87亿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由46.54亿元调整为50.39亿元。

责任编辑: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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