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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发行1993年第三期国库券(非实物)的公告

发文单位:财政部

发布日期:1993-6-17

执行日期:1993-6-17

生效日期:1900-1-1

  为了保证完成1993年国库券发行任务,促进国债发行方式的改革,决定发行1993年第三期国库券(非实物)。

  1993年第三期国库券(非实物)由各证券公司、专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和其它非银行金融机构承销。

  1993年第三期国库券(非实物)发行总额为20亿元;年利率为14.06%,计息日为1993年7月1日,到期日为1998年7月1日;付款日为1993年7月1日;发行手续费为0.4%;

  该债券在到期日之前,每年7月1日付息一次,在国库券期限满三年时,如财政部认为必要,可以提前偿还全部本金和第三年应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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