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上海市财政局
文 号:沪财行[2013]9号
发布日期:2013-2-22
执行日期:2013-3-22
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市财政局印发的《上海市市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沪财行〔2010〕62号),经评估需继续实施,其有效期延长至2014年10月25日。
2013年2月22日
发文单位:上海市财政局
文 号:沪财行[2013]9号
发布日期:2013-2-22
执行日期:2013-3-22
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市财政局印发的《上海市市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沪财行〔2010〕62号),经评估需继续实施,其有效期延长至2014年10月25日。
201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