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赣府字〔2012〕62号
发布日期:2012-8-15
执行日期:2012-8-15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2011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地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履行耕地保护责任,大力实施农村土地整治和“造地增粮富民工程”,耕地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全省耕地总量连年实现动态平衡,为全省粮食稳定增产、农民持续增收奠定了坚实基础。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市县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12〕28号)精神,经考核,省政府决定对荣获“2011年度全省耕地保护工作先进设区市”的鹰潭市等3个设区市和荣获“2011年度全省耕地保护工作先进县(市、区)”的宁都县等10个县(市、区)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受到表扬的先进单位戒骄戒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逐级落实保护责任,积极探索建立耕地保护工作新机制,严守全省4300万亩耕地保有量底线,努力完成2012年度耕地保护目标任务,为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2011年度全省耕地保护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附件
2011年度全省耕地保护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一、2011年度全省耕地保护工作先进设区市
鹰潭市、上饶市、赣州市
二、2011年度全省耕地保护工作先进县(市、区)
宁都县、高安市、余江县、峡江县、南城县、渝水区、莲花县、彭泽县、安义县、浮梁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