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国家工商行管局
文 号:工商个字[1993]246号
发布日期:1993-8-12
执行日期:1993-8-12
失效日期:1998-12-03
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如何认定个体工商户涂改营业执照一事的请示》收悉。现答复如下: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中所指“涂改”营业执照,包含擅自改变或改写营业执照登记事项。
发文单位:国家工商行管局
文 号:工商个字[1993]246号
发布日期:1993-8-12
执行日期:1993-8-12
失效日期:1998-12-03
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如何认定个体工商户涂改营业执照一事的请示》收悉。现答复如下: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中所指“涂改”营业执照,包含擅自改变或改写营业执照登记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