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江西保监局产险处
文 号:赣保监产险〔2006〕71号
发布日期:2006-6-29
执行日期:2006-6-29
生效日期:1900-1-1
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安邦保险江西分公司设立下罗营销服务部的请示》(安邦赣发(2006)75号)、《关于安邦保险江西分公司设立瑞昌营销服务部的请示》(安邦赣发(2006)100号)、《关于安邦保险江西分公司设立彭泽营销服务部的请示》(安邦赣发(2006)101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设立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下罗营销服务部、瑞昌营销服务部、彭泽营销服务部(详见附件)。
二、核准你公司上述3家营销服务部营业范围为:
(一)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
(二)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
(三)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
(四)经公司核保,可以打印保单;
(五)经公司授权,可以从事车险、非车险险种的查勘理赔。
三、请你公司持此批复及时来我局领取《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并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保险服务业务。
此复。
附件: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营销服务部设立审批一览表
二○○六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