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19 号

发文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文  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19 号

发布日期:2009-5-14

执行日期:2009-8-1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已经2009年4月30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原煤炭工业部1995年1月25日发布的《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同时废止。

局 长 骆 琳

二○○九年五月十四日

其他相关法规更多 >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