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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拟确认5所民办技工学校作为民办技工教育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对象的公示

发文单位: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08-10-9

执行日期:2008-10-9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拟确认5所民办技工学校作为民办技工教育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对象的公示

经省政府批准,10月7日至8日,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广东省技工教育督导员专家库随机抽取公办技工教育专家,对照《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民办技工教育专项资金试行竞争性分配有关事项的公告》的申报条件和评审要点,严格按程序对申报参加技工教育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的22所民办技工学校进行了初选,确定10所学校进入第二轮评审,再选出5所得分最高的民办技校。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广州白云工商高级技工学校;

广东省华立高级技工学校;

广东岭南现代技工学校;

东莞联合技工学校;

东莞市南华技工学校。

如对上述学校作为本次民办技工教育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对象有异议,可于10月15日前向广东省民办技工教育专项资金试行竞争性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公示受理电话 :020-83177956;联系人:蒋戈凌。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二OO八年十月九日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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