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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舟山市区工业用地出让最低限价标准》的通知

发文单位:浙江省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舟政办发(2008)101号

发布日期:2008-7-23

执行日期:2008-7-23

生效日期:1900-1-1

定海区、普陀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工业用地土地价格的管理,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经市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舟山市区工业用地出让最低限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详见附件)予以公布。

  一、本《标准》是定海、普陀两区内工业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格的最低控制标准。工业用地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其出让底价和成交价格均不得低于所在地土地级别相对应的最低价标准。

  二、对低于法定最高出让年期(50年)出让工业用地,或采取租赁方式供应工业用地的,所确定的出让价格和年租金按照一定的还原利率修正到法定最高出让年期的价格,均不得低于本《标准》。

  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工业用地出让价格的管理,不得采用补贴或返还等形式变相低价出让工业用地。

  二00八年七月二十三日

  附件1:舟山市区工业用地出让最低限价标准(级别) (单位:元/平方米)

级别 区域 范围 最低限价 
一级 定海区 昌国街道、解放街道、环南街道本岛行政区范围 415 
  普陀区 沈家门街道本岛行政区范围 
二级 定海区 盐仓街道、城东街道、临城街道本岛行政区范围 360 
  普陀区 东港街道、勾山街道本岛行政区范围 
三级 定海区 金塘镇本岛、白泉镇、双桥镇本岛行政区范围及临城街道长峙岛 290 
  普陀区 朱家尖街道、展茅街道本岛行政区范围及沈家门街道鲁家峙岛 
四级 定海区 小沙镇、马岙镇、干 镇、北蝉乡、区划调整前岑港镇本岛行政区范围,册子乡政府所在岛,盘峙岛,东岠岛,岙山村、富翅村、里钓山村所在岛,大五奎山岛,小五奎山岛,松山岛 260 
  普陀区 六横镇、桃花镇政府所在岛,小干岛,马峙岛 
五级 定海区 岑港镇原马目乡、烟墩乡本岛行政区范围,长白乡政府所在岛,大猫村、五联村所在岛、大鹏岛,东蟹峙岛,西蟹峙岛,凤凰山岛 230 
  普陀区 虾峙镇、登步乡、蚂蚁乡、白沙乡、东极镇政府所在岛,佛渡岛 
六级   除上述区域外舟山市区行政区划范围内其它区域 204 

  注:1、限价范围不包括普陀山风景区。

  2、级别内不含工业区块。

  3、对当地区域经济发展及产业结构升级有重大影响的招商引资项目,可以在满足国家、省规定最低价标准的基础上,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另行研究决定。

  附件2:舟山市区工业用地出让最低限价标准(工业区块)

  (单位:元/平方米)

级别 工业区块名称 最低限价 
二级 舟山市滨港工业区块 415 
三级 舟山市临港工业区块 340 
三级 舟山市海洋工业区块 320 
三级 舟山市新港工业区块 290 
四级 舟山(中国)船舶工业城区块 285 
四级 浙江定海工业区块 270 
  注:工业区块具体范围以规划批准界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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