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关于企业不设股票交易岗,加强生产、经营管理的通知[失效]

发文单位:国务院证券委、 国家经贸委

文  号:证委发[1994]7号

发布日期:1994-4-6

执行日期:1994-4-6

生效日期:2000-4-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

  在去年股份制改造、组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交易的过程中,有些地方出现了职工在上班时间请病、事假等方式进行股票炒作的现象,某些企业甚至为职工设立专门的股票交易岗位,严重影响了企业的生产、经营秩序和稳定。

  为了严肃劳动纪律,加强生产管理,促进我国企业股份制和证券事业的健康发展,现要求企业一律不准为职工设置任何类型的股票交易岗(点);已经开设的,要采取妥善措施迅速停止活动;企业应对职工的投资意识和愿望进行教育并加以正确的引导。

  以上通知,请转发所属企业。

其他相关法规更多 >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