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浙江省台州市人民政府
文 号:台政发〔2008〕52号
发布日期:2008-8-25
执行日期:2008-8-25
生效日期:1900-1-1
为全面贯彻十七大精神,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新一轮创业创新,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标准化工作的若干意见》,结合台州实际,现就全面推进标准化战略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标准化战略的重要意义
标准化是建设创新型国家和社会的重要技术支撑,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内容,是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中心环节。“十五”以来,我市标准化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但标准化总体水平还不高,标准在发展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中的技术支撑作用还不明显。在新的发展形势下,在全市全面推进标准化战略,是解决产品标准水平低、企业标准意识差、品牌技术含量少的重要举措,有利于用标准保护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有利于用标准化手段优化产业结构,快速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将为加快“三个台州”建设,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撑。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全面推进标准化战略,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增强实施标准化战略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打造“三张名片”,实施“三个台州”战略,建立创新型城市的总体奋斗目标,以优势技术领域和特色产业为突破口,建立符合市场经济发展和经济全球化需要的标准体系,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制定,鼓励企业研制创新标准、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努力提高标准总体水平和全社会的标准化意识,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推动原则。实施标准化战略是一项全局性、战略性的工作,各级政府要加强宏观指导和政策协调,大力推动标准化战略的实施。
2、坚持市场引导原则。实施标准化战略要以市场为导向,密切标准化与市场的联系,为经济发展和市场需求提供技术支撑。
3、坚持企业为主原则。实施标准化战略要以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企业的主力军作用,通过加强企业标准化工作,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4、坚持国际接轨原则。实施标准化战略要面向国际市场,加强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工作,有效应对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国际化的挑战,全面提升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能力。
(三)工作目标
到“十一五”末,全市基本建立健全与产业发展相适应、较为完善的标准体系;标准化战略在各行业得到深入实施,“5+1”主导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全面跟踪国际标准,标准质量水平达到国内领先;95%以上的主要工业产品按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市政府513工程企业的采标率达到95%以上;创国家级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组或省级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TC/SC/WG)5个以上,主持或参与制定的国家、行业标准平均每年不少于10项;通过省级以上“标准化良好行为”确认的企业达到30家;建设省级以上农业标准化示范区35个以上,农产品基本实现按国家无公害标准组织生产,出口农产品全面达到出口国标准;建立 2—3 个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重点服务行业标准体系框架基本形成。培育标准制定专业人员、标准化专家3000人以上,标准化工作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起到重要的技术支撑作用。
三、实施标准化战略的主要任务
(一)积极开展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推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转化为标准
积极推动我市优势龙头企业申请组建国家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和工作组,为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化活动积累经验和培养人才,形成龙头企业积极跟踪和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的机制,及时将自主知识产权融入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增强产品核心竞争力。坚持技术研发与技术标准研制相结合,以行业共性、关键性、前瞻性技术开发与应用为重点,大力推进科研成果向技术标准转化,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标准。要把技术标准作为战略竞争手段,加强创新技术标准和先进技术标准的研制,将我市一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比较优势产品的企业标准、地方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有条件的争取成为国际标准。
(二)加快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提高技术标准水平加强对我市特色优势产业重点产品特别是重点出口产品标准与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以及进口国家和地区的标准要求的关联度研究,鼓励和支持农产品出口基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名牌企业率先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要把“5+1”主导产业、装备制造业、临港型工业等作为采标工作的重点。在集聚效应显著的产业区域,鼓励龙头企业或行业协会建立采标联盟,引导企业通过自主研发、消化吸收再创新、技术改造等方式采用 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在块状经济或产业链长、辐射面广的行业,培育和建立以龙头企业和技术机构为骨干的国家级、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指导和推动企业技术标准工作。
(三)引导和推动企业标准体系建设,提升企业标准技术管理水平
加强对生产经营者标准化工作的指导、培训和服务,引导生产经营者自觉遵守标准化法律法规,增强标准化意识,制定规划,加大投入,强化管理,不断提高企业标准化水平。从事生产、经营、服务、工程建设等活动的生产经营者要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和明示的标准。积极引导产品生产者制定严于推荐性标准的产品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工业企业要按照《企业标准体系(GB/T15496)》、《质量管理体系(GB/T19000)》、《环境管理体系(GB/T24000)》等系列国家标准要求,继续大力推动以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标准体系建设,全面提高企业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水平。引导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浙江省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市重点企业和科技创新型企业,积极创建成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组织开展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和百家企业技术标准战略试点工作,培育一批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标准化示范企业。
(四)以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为核心,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
要按照“政府大力推动、市场正确引导、龙头企业带动、农 民积极实施”农业标准化方针,围绕我市农业现代化建设,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为重点,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的,继续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要加快农业标准的推广实施,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科研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技术推广组织的主体和带动作用,完善市县两级的农业标准化协调机制建设,推动市县两级的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示范基地建设,实施国家和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推进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要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完善的企业标准体系,促进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要利用农业标准化发展精品农业,培育出更多的名牌农产品。要结合我市实际加快农产品安全卫生限量指标、检验方法及动植物防疫措施等标准的采标。农产品出口基地(企业)要率先采用国际标准和先进标准,积极实施“良好农业规范”(GAP),满足农产品出口要求。积极推进黄岩蜜桔、天台乌药、三门青蟹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充分挖掘我市各名优农产品申报地理标志。
(五)围绕第三产业发展,推进现代服务业标准化把标准化的管理理念应用于服务业,在服务业开展标准化服
务活动,创建标准化服务试点或示范单位。在商贸流通、交通运输、现代物流、旅游、社区服务、信息服务等领域,大力推广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实施一批标准化示范项目,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规范发展服务业。
(六)完善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工作机制 积极开展对我市相关产业有较大影响的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研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加大对农业等弱质产业的技术援助,指导和帮助企业规避风险,增强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能力。
(七)建立健全标准化信息服务体系充实和完善标准文本资料库和技术标准数据中心建设。进一步完善技术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探索共建共享的良性运行机制。加快培育发展标准化技术服务机构,各地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建立标准化专家队伍,发挥行业协会和科研、检测检验、认证、咨询等机构的技术和管理优势,为社会提供标准化技术推广服务。
(八)强化对标准实施的监督严格按标准实施市场准入,强化对国家实施市场准入制度的产品标准监管,建立和健全企业标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市场准入要求的审查制度,保证市场准入产品标准的质量。在办理有关行政许可中要严格按照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把关。加强源头治理,依法督促企业按照所执行的标准组织生产。认真贯彻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标准实施跟踪制度,加强对产品是否符合标准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强制性标识和标识标注规定、国家安全认证管理规定的,要依法从严查处。
二○○八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