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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三河两渠一沟”水质达标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单位: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石政办发[2008]62号

发布日期:2008-5-7

执行日期:2008-5-7

生效日期:1900-1-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我市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达到预期目标,实现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制定了滹沱河、洨河、磁河、石津总干渠、邵村排干渠、汪洋沟等六条主要河流水质达标实施方案。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有关任务要求和工作分工,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强势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目标的落实,确保我市主要河流水质不断改善。

  二○○八年五月七日

  滹沱河水质达标实施方案

  按照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石政发(2007)64号)要求,结合滹沱河流域水污染现状和污染特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滹沱河自黄壁庄水库坝下至深泽县出境形成水污染带。主要涉及灵寿县、石家庄市区北部学府路区域、正定县、藁城市、无极县、深泽县等。其中灵寿县城镇污水和学府路区域污水在滹沱河河道内滞留,虽未对下游区域造成环境纠纷,但因直接排入石家庄市市区地下水水源保护区滹沱河水系一级保护区,对城市水源造成环境安全隐患而备受各界关注,灵寿县污水处理厂也未能按照市政府要求在2008年3月底前投入正式运行。造成跨界污染纠纷的地域,主要涉及我市滹沱河下游沿线的正定县、藁城市、无极县、深泽县等四县(市)。

  目前,我市滹沱河正定县下游沿线主要排污企业有88家。

  正定县向滹沱河排水的企业主要有河北金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正定县腾飞印染有限公司等13家,每个企业都建有污水处理设施,除石家庄滹沱河化肥有限责任公司外,所有排水企业生产废水(日排水量约2万吨)与县城城区生活污水(约2.9万吨/日)通过市政管网进入正定县亚太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入周汉河,在藁城市机场路九门大桥处汇入滹沱河,日排水量5万吨左右,但该县污水处理厂运行不稳定。目前,周汉河固营桥断面(正定-藁城交界)水质COD浓度在200mg/L以内。

  藁城市向滹沱河排水企业主要有42家,其中藁城市光明纸业有限公司、河北合家欢淀粉糖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被停产治理;藁城市化肥总厂、河北吉藁化纤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企业被限期治理;河北永泰-柯瑞特化工有限公司、河北德瑞化工有限公司等企业生产废水经自身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藁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城区西部市政管网尚不完善,部分企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不能进入藁城市污水处理厂,直接排入滹沱河;藁城市污水处理厂已经河北省环保局验收,正式投入使用。目前,藁城市每天排入滹沱河水量为8万吨左右,滹沱河张村桥断面(藁城-无极交界)水质COD浓度在200-300mg/L.另外,在周汉河藁城段,也存在小造纸、小化工企业污染反弹问题。

  无极县向滹沱河排水的企业共有9家,其中石家庄福瑞得皮革公司、石家庄金牛皮革公司、石家庄同泰皮革公司和无极县店尚皮革公司等4家皮革加工企业,目前正常生产,合计最大日排水量近1万吨,所产生的废水经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滹沱河河滩氧化塘内,存在向滹沱河排放废水问题。其余5家企业中,无极县永昌明胶厂、无极县滹沱河明胶厂等2家企业分别生产药用明胶和食用明胶,已停产;无极县诚信庞物用品有限公司、博大宠物公司和腊八宠物饲料厂等3家宠物饲料生产企业,水鼓已全部拆除,不再排水。同时,无极县正在实施城市污水改排工程,将把现在排入磁河的每日约3.2万吨左右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改排入滹沱河。

  深泽县向滹沱河排水的企业主要有24家,其中深泽县皂业集中区东区污染水处理厂、深泽县万顺洗涤日化厂等2家企业被国家环保部挂牌督办,目前深泽县耿庄皂业集中区12家企业全部停产治理;石家庄深玉纸业有限公司于2007年12月完成治理后,已于近期恢复生产,生产废水经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直接排入滹沱河,日排水量0.7万吨左右;深泽县污水处理厂正在建设中,土建工程基本完工,目前城区污水不能经污水处理厂处理,仍直接排入滹沱河,日排水量1.4万吨左右。

  晋州市目前无污水排入。晋州市正在实施城市污水改排工程,将把现排入石津总干渠的城区污水改排入滹沱河。

  二、主要工作目标

  (一)近期目标(2008年5月底前)

  滹沱河出市断面COD浓度低于500mg/L;关停所有超标排放企业。

  (二)中期目标(2008年12月底前)

  滹沱河出市断面COD浓度比上年下降40%;各县(市)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并稳定达标排放。

  (三)远期目标(2010年12月底前)

  滹沱河出市断面COD浓度低于150mg/L.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共性任务

  1加强污水处理厂建设及运行管理。沿河各县(市)政府负责,加强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强化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按要求完成进水口、出水口COD自动监控装置安装工作,并与环保部门联网;根据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及升级改造实际情况,按照项目类别,分别采取BOT或TOT+BOT形式进行市场运作,并邀请北京清华同方水务公司等实力比较雄厚的水务公司参与。已投入运行的污水处理厂必须在2008年底前全部改制为企业化运营。

  2完善污染源档案,加大监管力度。沿河各县(市)政府负责,进一步强化“量化管理、点状监督、责任到位、公众参与”管理模式,逐家排查辖区内工业企业,完善排污企业动态管理档案,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禁止企业无证或超总量排污;对故意虚报、瞒报或漏报、监管不到位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加强对重点排污单位、工业园区水污染处理设施和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力度,保证处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对产品没有市场、污染严重、没有发展前景的企业,于2008年5月底前全部予以关闭;对产品有市场、有一定发展前景、但污染严重的企业,于2008年5月底前全部责令停产治理,达标验收方可恢复生产;对产品有市场、有较好发展前景、污染较轻、但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限期治理,于2008年10月底前全部完成治理工作,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对能够稳定达标的企业,加强监管,确保治污设施及自动监控装置正常运行(具体要求见附件)。

  3严格执行入河水质标准。沿河各县(市)政府负责,对直接排入滹沱河的现有企业,行业型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COD浓度大于200mg/L的,参考省控指标,2008年执行200mg/L标准,2010年执行150mg/L.

  除城市污水处理厂外,原则上不再新设立企业入河排污口;工业企业确需设立的,必须事先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其废水排放执行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的A标准。

  4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沿河各县(市)政府负责,以开展重点流域、重点行业的污染企业整治工作为抓手,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淘汰规模小、污染重的落后生产能力。

  5全面实施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沿河各县(市)政府负责,督导国家、省控重点污染源和城镇污水处理厂在2008年6月底前,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实行全天候、全自动监控。

  (二)个性任务

  1市滹沱河生态开发综合整治工程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加快滹沱河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2008年底前完成土建工程,确保2009年底前建成并通过验收,正式投入使用。

  2灵寿县政府负责,加快建设配套市政管网,将城区及工业区所有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纳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污水处理厂5月底前通过验收;实施再生水回用工程,并于2010年底前投入使用,取缔地下水源一级保护区排污口。

  3正定县政府负责,2008年6月底前,制定印染行业产业布局及调整方案,淘汰规模小、污染重的落后生产能力,保证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达到设计指标要求;按照国家新的排放标准和省政府要求,6月底前出台污水处理厂达标改造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2009年完成改造工作,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的A标准,同步完成城区污水管网及再生水处理工程。

  4藁城市政府负责,2008年5月底前,完成城区西部管网改造,除保留一个市政入河排污口外,封堵所有向滹沱河的废水排放口,城区所有污水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滹沱河张村桥断面COD浓度低于200mg/L;2008年6月底前,制定实施滹沱河藁城段生态修复方案,2010年前根本改善滹沱河藁城段水环境质量,滹沱河张村桥断面COD浓度低于150mg/L;2008年6月底前,制定化工、淀粉行业产业布局及调整方案,淘汰规模小、污染重的落后生产能力,立即取缔周汉河周边无环保审批手续、污染严重的小造纸、小化工企业;按照国家新的排放标准和省政府要求,6月底前出台污水处理厂达标改造工作方案并实施,2009年完成改造工作,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的A标准。

  5无极县政府负责,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排入磁河所有污水必须全部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方可改排入滹沱河;2008年5月底前规范直接向滹沱河排水的4家皮革企业排污口,在企业外设置检查井,并会同藁城市政府于2008年4月底前确定与藁城市排水分界点,明晰水质考核点位。2008年5月底前,制定皮革行业产业布局及调整方案,淘汰规模小、污染重的落后生产能力;按照国家新的排放标准和省政府要求,6月底前出台污水处理厂达标改造工作方案并实施,2009年完成改造工作,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的A标准。

  6深泽县政府负责,力争其污水处理厂2008年10月底前建成并通过验收,并同步完善城镇管网建设,城区污水收集率达到100%;2008年6月底前,制定制皂行业产业布局及调整方案,淘汰规模小、污染重的落后生产能力;耿庄皂业集中区污水处理设施未通过达标验收前,所有制皂企业不得开工生产。

  7晋州市政府负责,按照现有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量和进水设计指标,严格控制城区工业企业排放量和排水水质;现排入石津总干渠的所有污水必须全部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方可改排入滹沱河;晋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尽快开工建设,2008年底前建成并通过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石家庄市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指挥部下设滹沱河水质达标工作领导小组,分包市领导栗进路常务副市长任组长,蒲国良副秘书长任副组长,有关县(市)和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市环保局有关人员为联络员,统一调度指挥,定期召开例会研究解决阶段性重大问题,推动工作的开展。

  (二)实行月报告、季评估制度。有关县(市)政府和部门每月25日之前将工作进展情况、辖区滹沱河水质断面情况向联络员反馈;联络员每月对有关县(市)和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并组织开展重点工作督导检查,形成分析报告上报市领导;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调度会,通报有关情况,进行阶段总结。

  附件:向滹沱河排放废水企业污染防治任务分解表(略)

  洨河水质达标实施方案

  按照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石政发(2007)64号)要求,结合洨河流域水污染现状和污染特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洨河源自鹿泉市上寨乡五峰山,流经石家庄市区南部,经栾城县、赵县出境,全长62.3公里,主要汇集了石家庄市区及鹿泉市、栾城县、赵县排放的生产和生活污水,日入水量在100万吨左右。目前沿线主要排污工业企业有220家。由于没有天然径流,洨河实际成为一条排污河。

  鹿泉市入河排水企业主要有鹿泉市污水处理厂等12家,日排水量约为2.51万吨,其中约1.7万吨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洨河,另有约0.81万吨生产废水与0.2万吨生活污水直接通过西泄洪渠排入洨河。

  石家庄市市区向洨河排污企业主要有129家。城区工业废水和生产污水合计日排水量约为90万吨。建有桥东、桥西两个污水处理厂,目前实际处理量约为40万吨/日,每天仍有约50万吨污水不能进入两污水处理厂处理。同时,桥东污水处理厂仍处于试运行阶段,进水COD浓度偏高,出水水质不稳定。

  栾城县向洨河排污企业主要有华北制药集团华栾有限公司等19家。目前,栾城县城镇污水处理厂正在试运行,城区每天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0.6万吨,其中排入洨河约0.1万吨;窦妪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尚未开工,所有生产废水经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洨河(约0.92吨/日)。在洨河栾城与赵县交界处(栾城县境内)存在菲汀生产厂家非法生产现象,严重超标的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洨河。

  赵县向洨河排放废水企业的主要集中在城区、赵州镇工业区、新寨店工业区、王西章工业区、南解家疃等地,主要排污企业有60家,日排水量约3.25万吨,城区生活污水水量约0.8万吨/日。其中河北欣港药业有限公司等48家企业产生的生产废水(约2.86万吨/日)与县城城区生活污水通过市政管网进入赵县清源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入洨河,其余单位污水由于管网建设等原因不能进入污水处理厂,直接排入洨河。目前,赵县清源污水处理厂正处于试运行期,未能按照市政府要求在2008年3月底前投入正式运行;在洨河赵县段存在淀粉等生产企业处于治理期间,存在排污不稳定或违法排污现象。

  二、主要工作目标

  (一)年内目标(2008年12月底前)

  洨河出市断面COD浓度比上年下降30%.

  (二)远期目标(2010年12月底前)

  洨河出市断面COD浓度低于150mg/L.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共性任务

  1加强污水处理厂建设及运行管理。市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园林局及鹿泉市、栾城县、赵县政府负责,加强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强化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按要求完成进水口、出水口COD自动监控装置安装工作,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对现有污水处理厂按照国家新的排放标准和省政府要求,6月底前出台达标改造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2009年完成改造工作,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的A标准;根据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及升级改造实际情况,按照项目类别,分别采取BOT或TOT+BOT形式进行市场运作,并邀请北京清华同方水务公司等实力比较雄厚的水务公司参与。已投入运行的污水处理厂必须在2008年底前全部改制为企业化运营。

  2完善污染源档案,加大监管力度。市环保局及鹿泉市、栾城县、赵县政府负责,进一步强化“量化管理、点状监督、责任到位、公众参与”的管理模式,完善排污单位动态管理档案,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禁止排污单位无证或超总量排污;对故意虚报、瞒报或漏报、监管不到位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加大对重点排污单位、工业园区水污染物处理设施及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力度,保证处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对产品没有市场、污染严重、没有发展前景的企业,于2008年5月底前全部予以关闭;对产品有市场、有一定发展前景、但污染严重的企业,于2008年5月底前全部责令停产治理,达标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对产品有市场、有较好发展前景、污染较轻、但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进行限期治理,于2008年10月底前全部完成治理工作,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对于能够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环保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治污设施及在线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具体要求见附件)。

  3严格执行入河水质标准。市环保局及鹿泉市、栾城县、赵县政府负责,对直接向洨河排污的现有企业,行业型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COD浓度大于200mg/L的,参考省控指标,2008年执行200mg/L标准,2010年执行150mg/L标准。

  除城市污水处理厂外,原则上不再新设立企业入河排污口;工业企业确需设立的,必须事先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其废水排放执行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的A标准。

  4加快产业结构调整。鹿泉市、栾城县、赵县政府要以开展重点流域、重点行业的污染企业整治工作为抓手,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淘汰规模小、污染重的落后生产能力。

  5全面实施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市环保局及鹿泉市、栾城县、赵县环保局负责,督导国家、省控重点污染源和城镇污水处理厂在2008年6月底前,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实行全天候、全自动监控。

  (二)个性任务

  1市环保局负责,对市区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提出停产治理或限期治理意见,报上级部门,并督促完成治理工作;加大对工业企业的监督管理力度,严肃查处超标排放、偷排偷放等违法行为,确保桥东、桥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满足设计指标。

  2市城市管理局负责,桥西污水处理厂2008年6月底前恢复日处理16万吨污水的设计处理能力;尽快启动桥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2009年底前通过验收并正式投入运行。

  3市建设局负责,在进水水质基本达到设计指标的基础上,保证桥东污水处理厂2008年底前通过验收,同时启动升级改造工作,到2009年底,完成升级改造任务;2008年6月底前完成供南郊电厂二级水工程的管网工程施工,2008年7月底前完成工程项目建设;做好桥东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前期工作,2008年底前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2009年开工建设,2010年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污水处理工程均要采取公开招标(或招商)形式确定合作伙伴,招标(或招商)工作中,要邀请清华同方水务公司等实力比较雄厚的水务公司参与。

  4市园林局负责,抓紧实施西北水利防洪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按照新的排放标准要求,2008年底前完成土建工程建设,2009年底前通过验收并正式投入使用。

  5鹿泉市政府负责,尽快完成鹿泉市西部山前区污水处理厂前期准备工作,2008底前完成土建工程,2009年底前通过验收并正式投入使用;启动鹿泉市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作,2009年底前,完成升级改造任务。

  6栾城县政府负责,进一步完善市政管网,将城区生活污水全部纳入污水处理厂收水管网,并确保其污水处理厂2008年6月底前通过验收;窦妪工业区污水处理厂2008年底前建成并通过验收;尽快启动栾城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2010年底前通过验收并正式投入使用;取缔污染严重的小菲汀生产企业;加强医药基地及窦妪工业区排污单位的日常监管,神威药业有限公司于2008年6月底前完成在线装置联网工作。

  7赵县政府负责,加快建设配套市政管网,将城区及工业区的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全部纳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并尽快完成污水处理厂试运行工作,确保2008年5月底前通过验收;对无污水处理设施的石家庄赵州布业有限公司立即关闭;制定淀粉行业总体发展规划,调整结构,对规模小、污染重、治理成本高、无环保审批手续或手续不完善的小淀粉生产企业立即停产,对手续齐全但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立即停产治理,未经验收不得恢复生产。

  8新华区、桥西区、桥东区、长安区、裕华区政府负责,对服装生产加工行业水洗整理企业进行停产整顿,完善审批手续和治污设施,未经审批、验收不得恢复生产。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石家庄市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指挥部下设洨河水质达标工作领导小组,分包市领导蒋洪江副市长任组长,李文昌副秘书长任副组长,有关县(市)、区和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市环保局有关人员为联络员,统一调度指挥,定期召开例会研究解决阶段性重大问题,推动工作发展。

  (二)实行月报告、季评估制度。有关县(市)、区政府和部门每月25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辖区洨河水质断面情况向联络员反馈;联络员每月对有关县(市)、区和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并组织开展重点工作督导检查,形成分析报告上报市领导;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调度会,通报有关情况,进行阶段总结。

  附件:向洨河排放废水企业污染防治任务分解表(略)

  磁河水质达标实施方案

  按照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石政发(2007)64号)要求,结合磁河流域水污染现状和污染特点,制定本方案。

  一、水污染现状

  磁河源自灵寿县五岳寨。目前,磁河灵寿县以下河道已无天然地表径流。造成跨界污染纠纷的原因,主要由无极县、深泽县经磁河故道汇入的污水造成。磁河故道,源于无极县北苏镇,起点为无极县中冀正元化肥有限公司外排废水,穿过无极县、深泽县,由深泽县段家庄出我市境,主要收纳无极县工业废水(以制革废水为主)和城区生活废水。

  在无极县制革企业未集中生产前,磁河故道并未形成工业废水下泄。随着无极县工业发展,排水量逐年增大,废水流向下游,形成较大径流。由于2007年无极县制革企业污染出现反复,且当时无极县污水处理厂又处于试运行阶段,处理效果不稳定,致使磁河水质2007年出现较大波动。

  无极县目前每天向磁河排放废水4万吨,其中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排放各约2万吨。主要排污企业有29家,其中制革企业6家。

  二、主要工作目标

  (一)年内目标(2008年12月底前)

  磁河出市断面COD浓度低于200mg/L.

  (二)远期目标(2010年12月底前)

  磁河出市断面COD浓度低于150mg/L.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无极县政府负责,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确保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排放,2008年5月底前完成在线监控系统联网;6月底前完成出水改排滹沱河工程;完善城市管网建设,对县城南污水管网进行改造,6月底前使城南企业污水全部收集进县城污水处理厂;按照国家新的排放标准和省政府要求,6月底前出台污水处理厂达标改造工作方案并实施,2009年完成改造工作,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的A标准。

  (二)完善排污企业动态档案管理。无极县政府负责,进一步强化“量化管理、点状监督、责任到位、公众参与”管理模式,完善排污企业动态管理档案,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禁止企业无证或超总量排污;对故意虚报、瞒报或漏报、监管不到位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加强对重点排污单位、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力度,保证处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对产品没有市场、污染严重、没有发展前景的企业,于2008年5月底前全部予以关闭;对产品有市场、有一定发展前景、但污染严重的企业,于2008年5月底前全部责令停产治理,达标验收方可恢复生产;对产品有市场、有较好发展前景、污染较轻、但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限期治理,于2008年10月底前全部完成治理工作,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对能够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环保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治污设施及在线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具体要求见附件)。

  (三)严格执行水质入河标准。对直接排入磁河企业,行业型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COD大于200mg/L的,参考省控指标,执行200mg/L标准,2008年底前执行150mg/L,2010年执行150mg/L.

  除污水处理厂外,原则上不再新设立企业入河排污口;工业企业确需设立的,必须事先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其废水排放执行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的A标准。

  (四)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无极县政府负责,按照国家皮革行业污染防治政策等有关规定,2008年5月底前制定出皮革业发展规划,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淘汰规模小、污染严重的落后生产能力企业和工序,规范皮革深加工企业,压缩排水项目,提高企业竞争力和污水处理能力。

  (五)全面实施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无极县政府负责,督导国家、省控重点污染源在2008年6月底前,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并与县环保局联网,实行全天候、全自动监控。

  (六)加大环境监管力度。深泽县政府负责,坚决杜绝磁河沿岸非法小制革、小漂染、小造纸等重污染企业反弹。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石家庄市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指挥部下设磁河水质达标工作小组,分包市领导张殿奎副市长任组长,汤化敏副秘书长任副组长,有关县和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市环保局有关人员为联络员,统一调度指挥,定期召开例会研究解决阶段性重大问题,推动工作的开展。

  (二)实行月评估、季总结制度。无极县政府每月25日之前将工作开展情况、磁河水质断面情况向联络员反馈;联络员每月对无极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并组织开展重点工作督导检查,形成分析报告上报市领导;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调度会,通报有关情况,进行阶段总结。

  附件:向磁河排放废水企业污染防治任务分解表(略)

  石津总干渠水质达标实施方案

  按照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石政发(2007)64号)要求,结合石津总干渠流域水污染现状和污染特点,制定本本案。

  一、基本情况

  石津总干渠自黄壁庄水库坝下至辛集市出境,主要涉及鹿泉市、石家庄市区、藁城市、晋州市、辛集市。向石津干渠排污的县(市)主要涉及晋州市,其它地区在石津总干渠还清工作中,已封堵石津总干渠的排污口。

  石津总干渠晋州段从紫城桥(晋州与藁城交界处)至南白滩(晋州与辛集市交界处),全长约17公里。目前,晋州市向石津总干渠排污的企业主要有21家,主要涉及化工、印染、塑料、食品等行业。除河北茂源化工有限公司、河北志诚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晋州市诚谊纸业有限公司(在建)、晋州市力源蓄电池有限公司、晋州市成光蓄电池厂、石家庄三亚饮料有限公司、河北沃尔王食品饮料有限公司、晋州市济源食品有限公司等8家无污水处理设施外,其余13家企业都有污水处理设施。目前,晋州市正在实施重点排污企业整治行动,严格限制城区工业企业废水排放量,城区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能够全部通过市政管网进入晋州市亚太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入石津总干渠,日排水量3万吨左右。目前,晋州市亚太污水处理厂运行基本稳定。

  二、主要工作目标

  (一)年内目标(2008年12月底前)

  石津总干渠出市断面COD浓度基本达到Ⅴ类标准。

  (二)远期目标(2010年12月底前)

  石津总干渠出市断面COD浓度达到Ⅴ类标准。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加强污水处理厂建设及运行管理。晋州市政府负责,加强晋州市亚太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进水口、出水口COD自动监控装置正常运行,并与环保部门联网;采用BOT形式,加快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筹建进度,2008年底前建成并通过验收,正式投入使用;按照国家新的排放标准和省政府要求,6月底前出台晋州市亚太污水处理厂达标改造工作方案,2009年底完成改造工作,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的A标准。

  (二)完善污染源档案,加大监管力度。晋州市政府负责,进一步强化“量化管理、点状监督、责任到位、公众参与”的管理模式,逐家排查辖区内工业企业,完善排污企业动态管理档案,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禁止企业无证或超总量排污;对故意虚报、瞒报、漏报或监管不到位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加强对重点排污单位水污染处理设施的监管力度,保证处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对产品没有市场,污染严重,没有发展前景的企业,2008年5月底前必须全部关闭;对产品有市场有一定发展前景、但污染严重的企业,2008年5月底前全部责令停产治理,达标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对产品有市场、有较好的发展前景、污染较轻、但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限期治理,2008年10月底前要全部完成治理工作,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对能够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加强管理,确保治污设施及自动监控装置正常运行(具体要求见附件)。

  (三)全面完成石津总干渠还清工作。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及鹿泉市、藁城市、辛集市政府负责,确保石津总干渠还清工作效果,严禁在石津总干渠设立排污口。

  晋州市政府负责,按照现有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量和进水设计指标,严格控制城区工业企业排放量和排水水质;城区所有污水必须全部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2008年6月底前完成改排滹沱河工程。

  (四)全面实施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晋州市政府负责,督导国家、省控重点污染源和城镇污水处理厂在2008年6月底前,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实行全天候、全自动监控。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石家庄市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指挥部下设石津干渠水质达标工作领导小组,分包市领导赵新朝副市长任组长,赵文锋副秘书长任副组长,有关县(市)、区和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市环保局有关人员为联络员,统一调度指挥,定期召开例会研究解决阶段性重大问题,推动工作发展。

  (二)实行月报告、季评估制度。有关县(市)、区政府和部门每月25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辖区石津总干渠水质断面情况向联络员反馈;联络员每月对有关县(市)、区和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并组织开展重点工作督导检查,形成分析报告上报市领导;领导小组每季召开调度会,通报有关情况,进行阶段总结。

  附件:向石津总干渠排污企业污染防治任务分解表(略)

  邵村排干渠水质达标实施方案

  按照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石政发(2007)64号)要求,结合邵村排干渠流域水污染现状和污染特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目前,向邵村排干渠石家庄市段内排水企业均在辛集市境内。邵村排干渠自辛集市区经大李庄铁路桥(该段称为辛深排干渠)汇入军齐排干渠并进入衡水市境内,流入邵村排干渠最后进入子牙河,在辛集市境内全长20公里,目前沿线主要排污企业有124家。其中118家(含两个制革工业区入区企业)排入辛集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日排水量约1.8万吨;辛集市污水处理厂日排水量约7.1万吨;新城工业园区有三家企业,经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邵村排干渠,日排水量约1万吨。

  二、主要工作目标

  (一)年内目标(2008年12月底前)

  邵村排干渠出市断面COD浓度低于200mg/L.

  (二)远期目标(2010年12月底前)

  邵村排干渠出市断面COD浓度低于150mg/L.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辛集市政府负责,完善污水处理中心配套管网建设,强化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并保证进水口、出水口COD自动监控装置正常运行,实时与环保部门联网。同时,按照国家新的排放标准和省政府要求,6月底前出台污水处理厂达标改造工作方案,2009年底完成改造工作,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的A标准;采取TOT+BOT形式进行市场运作,并邀请北京清华同方水务公司等实力比较雄厚的水务公司参与,污水处理厂必须在2008年底前全部改制为企业化运营。

  (二)完善污染源档案,加大监管力度。辛集市政府负责,进一步强化“量化管理、点状监督、责任到位、公众参与”的管理模式,逐家排查辖区内工业企业,完善排污企业动态管理档案,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禁止企业无证或超总量排污;对故意虚报、瞒报、漏报或监管不到位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加强对重点排污单位水污染处理设施和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力度,按照现有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设计指标,严格控制城区工业企业排水水质,保证处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新城清洁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要在2008年5月底以前建成并投入使用;区内所有的企业,要执行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之前不准开工生产。对产品没有市场、污染严重、没有发展前景的企业,2008年5月底前必须全部关闭;对产品有市场、有一定发展前景、但污染严重的企业,2008年5月底前全部责令停产治理,达标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对产品有市场、有较好的发展前景、污染较轻,但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限期治理,2008年10月底前要全部完成治理工作,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对能够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加强管理,确保治污设施及自动监控装置正常运行。具体要求见附件。

  (三)严格执行入河水质标准。辛集市政府负责,对直接排入邵村排干渠的现有企业,行业型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COD大于200mg/L的,参考省控指标,2008年执行200mg/L标准,2010年执行150mg/L.

  除城市污水处理厂外,原则上不再新设立企业入河渠排污口;工业企业确需设立的,必须事先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其废水排放执行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排放标准》一级标准的A标准。

  (四)规范制革工业区管理,提升行业技术水平。辛集市政府负责,以开展重点流域、重点行业污染整治工作为抓手,2008年5月底前,制定皮革行业产业布局及调整方案,进一步优化皮革行业产业结构,淘汰规模小、污染重的落后生产能力。

  辛集市政府负责,辛集制革工业区于6月底以前制定出污泥综合整治方案,2008年底建成11万吨调峰污水处理厂和规范的固废填埋场;区内使用自备井的企业要安装自动在线流量计;实施节水减排工程,推行铬液、碱液循环利用,推广使用节水转鼓、甩盐机等先进的生产工艺,新型的皮化材料,减少污染物排放量,2008年底以前要完成10家、2010年要确保区内不低于80%的企业完成改造;2008年6月底以前要完成对雨水管网的改造工程,彻底实现雨污分流。试炮营制革工业区要成立污水处理公司,完善污水处理厂企业化运行机制,确保区内污水全部收入污水处理厂处理,所排污水COD浓度不超过500mg/L;6月底以前按规范要求制定出污泥填埋场整治方案,2008年底以前完成整改。

  (五)全面实施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辛集市政府负责,督导国家、省控重点污染源和城镇污水处理厂在2008年6月底前,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实行全天候、全自动监控。

  (六)辛集市政府负责,确保邵村排干渠出市境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系统正常运行,并于2008年5月底前与石家庄市环保局联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石家庄市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指挥部下设邵村排干水质达标工作领导小组,分包市领导赵新朝副市长任组长,赵文锋副秘书长任副组长,有关县(市)、区和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市环保局有关人员为联络员,统一调度指挥,定期召开例会研究解决阶段性重大问题,推动工作发展。

  (二)实行月报告、季评估制度。有关县(市)、区政府和部门每月25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辖区邵村排干水质断面情况向联络员反馈;联络员每月对有关县(市)、区和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并组织开展重点工作督导检查,形成分析报告上报市领导;领导小组每季召开调度会,通报有关情况,进行阶段总结。

  附件:向邵村排干渠排放废水企业污染防治任务分解表(略)

  汪洋沟水质达标实施方案

  按照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石政发(2007)64号)要求,结合汪洋沟流域水污染现状和污染特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汪洋沟始建于1971年,原来主要用于防止沥涝,排泄雨水,源头在石家庄市城区东部,沿途收纳了高新技术开发区和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全部污水,以及藁城市和赵县部分生产、生活污水,后进入宁晋县汇入滏阳河。

  目前,我市汪洋沟沿线主要排污企业有71家。

  高新区向汪洋沟排放废水企业主要有华北制药股份公司天翔分公司、石药集团维生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等28家,所排水与高新区生活污水都进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后再排入汪洋沟,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日排水量约6万吨。市管企业有华北制药股份公司天翔分公司等3家,区管企业有石药集团维生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等25家。

  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废水排放企业华北制药集团倍达有限公司、石家庄三鹿饮品有限公司等21家,所排废水与开发区生活污水进入石家庄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后再排入汪洋沟。石家庄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日排水量约4万吨,未能按照市政府要求在2008年3月底前投入正式运行。石家庄市管企业有华北制药集团倍达有限公司等8家,藁城市管企业有石家庄三鹿饮品有限公司等13家。

  藁城市汪洋沟沿线排水企业有藁城市金田淀粉厂、藁城市华美造纸厂等14家,废水全部直接排入汪洋沟,日排水量4000吨左右。

  赵县汪洋沟沿线排水企业有赵县圣达淀粉糖业有限公司、赵县兴柏淀粉糖业有限责任公司等8家,废水全部直接排入汪洋沟,日排水量2600吨左右。其中赵县圣达淀粉糖业有限公司等5家未生产。

  二、主要工作目标

  (一)年内目标(2008年12月底前)

  汪洋沟出市断面COD浓度低于200mg/L.

  (二)远期目标(2010年12月底前)

  汪洋沟出市断面COD浓度低于150mg/L.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共性任务

  1加强污水处理厂建设及运行管理。高新区管委会、藁城市政府负责,加强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强化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按要求完成进水口、出水口COD自动监控装置安装工作,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对现有污水处理厂按照国家新的排放标准和省政府要求,6月底前出台达标改造方案并实施,2009年完成改造工作,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的A标准。

  2完善污染源档案,加大监管力度。高新区管委会、藁城市和赵县政府负责,进一步强化“量化管理、点状监督、责任到位、公众参与”的管理模式,完善排污企业动态管理档案,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禁止企业无证或超总量排污;对故意虚报、瞒报或漏报、监管不到位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加强对重点排污单位、工业园区水污染处理设施和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力度,保证处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对产品没有市场、污染严重、没有发展前景的企业,于2008年5月底前全部予以关闭;对产品有市场、有一定发展前景、但污染严重的企业,于2008年5月底前全部责令停产治理,达标验收方可恢复生产;对产品有市场、有较好发展前景、污染较轻、但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限期治理,于2008年10月底前全部完成治理工作,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对能够稳定达标的企业,加强监管,确保治污设施及自动监控装置正常运行(具体要求见附件)。

  3严格执行入沟水质标准。藁城市和赵县政府负责,对直接排入汪洋沟的企业,行业型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COD大于200mg/L的,参考省控指标,2008年执行200mg/L标准,2010年执行150mg/L.

  除城市污水处理厂外,原则上不再新设立企业入沟排污口;工业企业确需设立的,必须事先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其污水排放执行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A标准。

  4加快产业结构调整。高新区管委会、藁城市和赵县政府负责,以开展重点流域、重点行业的污染企业综合整治工作为抓手,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淘汰规模小、污染重的落后生产能力。

  5全面实施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高新区、藁城市和赵县环保局负责,督导国家、省控重点污染源和城镇污水处理厂在2008年6月底前,安装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实行全天候、全自动监控。

  (二)个性任务

  1石家庄市环保局负责,确保污水进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的华北制药华盈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稳定达标排放;确保污水进入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的华北制药先泰药业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稳定达标排放,华药“三废”处理中心污水处理设施扩建工程于6月底前达标验收。

  2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确保石家庄以岭药业有限公司等27家企业稳定达标排放;确保河北威远亨迪生物化工有限公司于2008年4月底完成停产治理任务,达标验收方可恢复生产。

  3藁城市政府负责,确保污水进入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的石家庄长城食品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确保石家庄三鹿饮品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于2008年5月底前完成限期治理任务,实现稳定达标排放;藁城市直接向汪洋沟排放污水的4家企业,排放的污水要控制在150mg/L以下,藁城市胜利造纸厂等10家企业,确保2008年5月底前彻底关闭,防止出现反弹。同时,确定与赵县排水水质分界监测断面,明晰水质考核点位。

  4赵县政府负责,将赵县兴柏淀粉糖业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排污口移至省汪洋沟水质自动监测站以上,于2008年5月底前完成;石家庄宏源淀粉糖业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确保2008年5月底停产;赵县圣达淀粉糖业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开工生产后,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石家庄市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指挥部下设汪洋沟水质达标工作领导小组,分包市领导张发旺副市长任组长,刘占军副秘书长担任副组长,有关县(市)区和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市环保局有关人员为联络员,统一协调调度,定期召开例会研究解决阶段性重大问题,推动工作的开展。

  (二)实行月报告、季评估制度。有关县(市)、区政府和部门要每月25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辖区汪洋沟水质断面情况向联络员反馈;联络员每月对有关县(市)、区和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并组织开展重点工作督导检查,形成分析报告上报市领导;领导小组每季召开调度会,通报有关情况,进行阶段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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