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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指定湖北省商标事务所为商标代理组织的通知

发文单位:国家工商局

文  号:工商标字[1991]153号

发布日期:1991-5-22

执行日期:1991-5-22

湖北省商标事务所:

  根据《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三条的规定,现指定你所为商标代理组织,负责代理国内商标注册申请及其他有关商标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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