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中国保监会辽宁保监局关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辽宁分公司申报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发文单位:中国保监会辽宁保监局

文  号:辽保监中[2006]71号

发布日期:2006-7-3

执行日期:2006-7-3

生效日期:1900-1-1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辽宁分公司:

  你分公司报送的《关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辽宁分公司办理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请示》(中华保险辽宁发[2006]80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宽甸满族自治县交通局永甸车队等52家单位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核准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名称、许可证编号及代理险种见附件。

  二、宽甸县运输公司等33家单位已具有保险兼业代理资格。

  三、你分公司须按照《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规的要求,认真做好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的管理工作。

  四、你分公司须持本批复到我局代为办理领取《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并将许可证及时转交申请机构,督促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变更登记手续。

  此复

  附件:核准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名称、许可证编号及代理险种清单

  二OO六年七月三日

其他相关法规更多 >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