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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整改方案》的通知

发文单位: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济政办字(2007)100号

发布日期:2007-12-14

执行日期:2007-12-14

生效日期:1900-1-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济南市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整改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七年十二月十四日

济南市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整改方案

  为巩固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成果,坚决惩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整改土地执法百日行动中发现的问题,现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整改内容

  (一)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监管力度不强的问题。主要是个别地方规避土地征收和农用地转用审批管理,以租代征非法占用农村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个别地方在批次报批或者单独选址项目未完全取得农用地转用、征用和供地合法手续的情况下未批先用擅自开工建设。

  (二)未能及时制止和有效防范各类违法用地形成事实的问题。有的地方存在动态巡查不到位、制止违法用地力度不够,致使有的土地违法违规问题没有得到及时、有效制止,甚至个别地方存在边查处边违法的现象。

  (三)园区用地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在2004年土地市场清理整顿中被撤销的园区,有的仍然以园区名义招商引资;有的园区在宣传中,不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公布的规划范围招商引资;有的园区四至范围界桩埋置不全、不规范。

  (四)基层土管所职能发挥不足的问题。有的基层土管所人员配备、办案设备、职能转变还未完全到位,个别人员业务素质、工作能力、执法水平还不适应工作需要。

  (五)农村宅基地管理不到位的问题。由于受用地指标限制,以及耕地开垦费收缴方式、审批程序等方面的原因,个别地方多年未按正常程序报批宅基地,宅基地违法占地现象比较严重。

  (六)查处违法用地对人对事处理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在土地违法案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公安机关追究土地违法责任人党纪政纪和刑事责任过程中存在薄弱环节;逾期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中存在执行难的问题。

  二、整改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土地动态监控。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县、乡3级国土资源动态巡查网络作用,实行逐级报告、责任追究和每月通报等制度,突出城市规划区周边、重点道路沿线和园区等重点区域,加大巡查力度,切实加强对重点区域和城乡结合部集体农用土地的监控,及时发现和有效制止各类违法用地行为,有效降低违法用地的发案率。加强部门联合,加大拆除复耕力度,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警示、训诫、问责等措施,坚决把土地违法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进一步完善土地执法监察工作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形成执法监管合力。国土资源、监察、公安、法院、检察院、行政执法等部门要加强配合,坚持定期分析执法形势、通报案件情况、研究监管对策,提前介入对土地违法案件的制止和处理,努力降低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力。强化基层土管所的职能和作用,推动土地监管工作重心下移、查处土地违法案件关口前移,转变执法思路,改进执法方式,强化执法力量,规范执法行为,努力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新机制。

  (三)进一步加大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和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广泛宣传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耕地保护、集约用地、资源节约等方面的先进典型,对国土资源典型违法案件和破坏浪费资源的行为给予公开曝光,保持舆论的高压态势,形成依法用地、集约用地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进一步落实土地违法问责制。逐级落实、强化政府土地管理责任,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利用计划,加强对县(市)区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实行目标管理。建立管制和激励相结合的耕地保护双重机制,抓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实施情况的考核,加大耕地保护投入,进一步提高耕地保护水平。

  (五)建立依法、节约、集约用地的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加强土地规划计划管理,确保各类建设项目用地符合产业政策、达到集约利用标准。围绕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科学统筹使用用地指标,优先保证重点建设项目以及经济和社会发展薄弱环节建设项目用地。加大对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用地供应,确保关系广大群众生活的民生项目用地。尽快出台《济南市宅基地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宅基地的管理,规范宅基地审批程序,促进节约、集约使用土地。深化土地市场制度建设,推进土地供应和管理工作的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引导各行各业依法合理用地。加大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盘活存量土地,促进土地资源有效利用。

  三、整改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政府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思想和行动真正统一到国家严格土地管理,加强土地宏观调控的要求上来,将土地执法行动作为经常性、长期性的工作任务,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要在市土地执法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完善工作制度,严格工作标准,落实职责分工,确保全市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取得实效。严格落实征地补偿安置的各项政策措施,建立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解决机制,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根本利益和长远生计。妥善处理各种涉及土地的信访问题,有效化解各类矛盾,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联合监察、公安、法院等有关单位,建立查处土地违法案件的组织协调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切实解决好案件查处送达处罚决定难、执行难、落实处罚到位难、追究刑事责任难等问题。

  (三)严肃查处,有效防范。按照依法全面、准确到位、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抓好各类违法用地的查处工作,尤其对已下达处罚决定尚未落实到位的违法用地案件,加快督促落实到位;对少数由于履行听证程序尚未下达处罚决定的,按照法律程序尽快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各级监察和公安机关要抓紧对国土资源部门移送的违法用地责任人进行立案调查,依法严肃追究违法用地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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