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北京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07-12-28
执行日期:2007-12-28
生效日期:1900-1-1
市级预算单位、各定点维修厂:
为配合元旦期间系统调整、建新账工作的顺利进行,需对“车辆维修系统”进行年度业务切换调整工作。该工作定于2007年12月31日零时暂停车辆维修管理系统业务办理服务,2008年1月2日八时三十分正式启用2008年业务系统(登录时,请选择2008年系统)。根据车辆维修业务要求,系统调整期间公务用车维修服务可照常进行,维修单在2008年1月2日进行补报。
特此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
200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