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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08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发文单位:四川省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宜府办函[2008]7号

发布日期:2008-1-9

执行日期:2008-1-9

生效日期:1900-1-1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了切实做好2008年森林防火工作,实现杜绝重特大森林火灾、减少一般森林火灾、控制森林火警、严防人员伤亡的全年总目标,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准确分析和把握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预防森林火灾,关系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关系国土生态安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林区社会政治稳定,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保障。多年来,我市各级各部门都非常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我市2008年森林防火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一是据国家气候中心分析,明年气温总体偏高,干旱等极端天气出现机率大;二是我市农村人口密度较大,林农间错现象普遍,同时随着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商品林采伐的全面实施,进入林区旅游休闲、施工作业人员增多,林区人为活动频繁,火源管理难度加大;三是全市现有森林主要以易燃的成片针叶林为主,林种结构单一,自身生物防护功能差,林下可燃物多;四是农村上坟烧纸、烧灰积肥、炼山造林等传统的民风民俗和生产方式比较普遍;五是全市森林防火基础建设还比较薄弱。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认识做好森林防火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做到思想上不松懈,工作上不疏漏,行动上不怠慢。

  二、切实加强联系配合,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

  要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积极构建“政府负总责,部门齐抓共管,群众广泛参与”的责任体系。一是落实行政领导负责制。各区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负责人;要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乡镇、村组和相关部门,强化工作目标考核。二是落实部门负责制。市、区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共同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牢固树立“林业发展保护为先,保护工作防火为先”的理念,把森林防火作为林业工作的重中之重,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财政部门要把防火经费列入预算,确保工作需要;气象部门要负责做好气象预测预报和人工降雨等工作;公安消防部门在加强林区城镇消防工作的同时,实行家火山火一起防;旅游部门要负责做好风景名胜区的森林防火工作;其他相关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民兵预备役、武警部队和公安机关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参加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三是强化“两项制度”。要在总结2007年推行巡山护林员制度和村民挂牌轮流值班制度(简称“两项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章立制,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四是加强对精神异常、痴呆病人等重点人群的监督和管理。要做到底数情,情况明,确定专人,明确责任,严密监管,防止其进入林区随意用火引发林火。

  在落实好责任的基础上,要严格奖惩。对领导得力、责任落实、防范到位、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发生森林火灾造成严重损失和其他恶劣影响的要依法追究党纪、政纪责任,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突出工作重点,不断提高森林防火预防和控制水平

  2008年,全市森林防火工作要以野外火源管理为核心,以“两项制度”建设和边界护林联防为主线,以春夏季森林防火为重点,紧紧把握宣传教育、隐患排查等重要环节,强化工作措施,不断提高森林防火预防和控制水平。

  (一)深化宣传,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和广大林区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各地要通过树立宣传碑、书写岩标、散发防火日历、发放防火小册子、开展培训和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林区火源管理规定、安全避险知识等,不断提高林区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使“护林防火,人人有责”成为他们的自觉行动。尤其在森林防火重要时期和重要的节假日,要采取扎实措施,加大宣传力度,使森林防火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通过公开信、森林防火法制课、写森林防火作文等形式,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森林防火教育,并通过他们向社会宣传,形成“人人都是森林防火宣传员,人人都是森林防火监督员”的良好局面。宜宾日报、宜宾电视台、宜宾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加强森林防火的正面报道,引导人们自觉依法防火。对涉及重大或敏感森林防火工作的宣传报道,要按照《宜宾市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规定报道。

  (二)强化检查,排除火险隐患。各区县、市级相关部门要结合森林防火工作实际,组织人员开展森林防火大检查。特别是在春夏森林防火关键时期,各地要认真落实“三项检查”:一是按月检查,重点检查火险隐患单位、森林防火工作的部署情况,责任到位情况,应急措施落实和到位情况;二是重点时段专项检查,在森林防火紧要期和清明、国庆等节假日,各地要开展专项检查,加大林区巡逻密度,强化林区野外用火监管;三是对关键地区要经常检查,对蜀南竹海、博望山、翠屏山、七星山、夕佳山、石城山、老君山、大雪山等重点区域要加强巡查,重点防护,发现隐患,立即整改,确保万无一失。

  (三)加强护林联防组织建设,构建群防群治体系。要针对林权制度改革过程中林区林情变化,在切实做好县与县边界护林联防工作的同时,大力开展乡镇、村组、农户之间护林联防建设,签订联防协议,真正做到“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形成齐抓共管森林防火工作的良好局面。

  (四)依法查处在林区内违规用火行为。各级森林公安机关要组织精干力量,加大对林区违章用火和森林火情案件的查处力度,依法惩处森林火情肇事者和责任人,达到查处一案,震慑一方,教育一片的目的。

  四、加大奖金投入力度,强化基础建设

  目前我市已经编制并上报了全市森林防火中长期规划和“四川省川南片区森林防火综合治理工程(宜宾市)”,通过项目向上级争取资金,加强我市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各区县和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编制本地森林防火中长期规划,并确保与省、市规划衔接一致,同时要认真做好项目储备与申报,落实配套资金,上级有关项目下达后,顺利组织实施。要加强林区工程建设管理,在林区建设各类工程、设施,必须开设防火隔离带,营造生物防火林带,设置森林防火宣传标识,做到防火设施与工程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此外,各地要积极研究新的森林资源管护机制,积极探索开展森林火灾保险制度试点,化解、分散森林火灾风险。

  五、完善救灾应急体制,认真做好扑救林火的各项准备工作

  森林火灾突发性强,破坏力大,加上我市森林火灾主要发生在交通不便的偏远林区,不易被发现和扑救。各地要进一步完善森林防火救灾应急机制,做好扑救林火的各项准备,保证对林火“打早,打小,打了”,将森林火情损失降到最低。一是要进一步完善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各区县要按照预案,适时开展实战演练,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二是要建立完善接处警联动机制。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林业局、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切实建立和巩固公安110、消防119和“12119”森林防火报警电话接处警联动机制,确保信息畅通。三是加强队伍建设。要加强指挥部办公室建设,及时调整充实森林防火指挥部人员组成,落实专职人员从事日常工作。要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强化森林半专业、义务扑火队人员的培训,提高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技能水平。四是坚持值班制度。在春夏季森林防火期间,各地要坚持领导带班和昼夜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发生火情要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凡因漏报、迟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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