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四川省物价局
文 号:川价函〔2007〕311号
发布日期:2007-11-27
执行日期:2007-11-27
生效日期:1900-1-1
绵阳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对川价字费(2000)6号文件执行中几个问题的请示》收悉,高速公路路产损坏补偿费属补偿性质,不涉及你局请示中的问题。
特此复函。
2007年11月27日
发文单位:四川省物价局
文 号:川价函〔2007〕311号
发布日期:2007-11-27
执行日期:2007-11-27
生效日期:1900-1-1
绵阳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对川价字费(2000)6号文件执行中几个问题的请示》收悉,高速公路路产损坏补偿费属补偿性质,不涉及你局请示中的问题。
特此复函。
200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