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上海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做好今年电力迎峰度冬工作的通知

发文单位:上海市经济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7-12-12

执行日期:2007-12-12

生效日期:1900-1-1

  2007年本市电力迎峰度冬将从2007年12月15日—2008年3月15日(元旦、春节等国定假日除外),为期三个月。今冬明春,预计上海电力需求最大负荷约1750-1800万千瓦,本市电力供需基本平衡。根据市政府领导关于必须确保本市今冬明春电力供需平衡的指示要求,今年电力迎峰度冬工作将重点围绕三个方面展开:一是积极增加供应能力,二是必须进一步大力提倡和推进节约用电,三是适度采取有序用电的措施。现就进一步做好本市电力迎峰度冬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积极增加供应能力

  今年电力迎峰度冬期间,本市的电力供应目标是:正常电力供应能力超过1750万千瓦,极端电力供应能力力争超过1800万千瓦,并且留有一定的电网备用。具体是:

  (一)稳定本市燃煤机组发电能力。各发电企业要做好电煤燃料采购和储存,确保冬季用电高峰期间燃煤机组稳发、满发。

  (二)挖掘本市燃气机组发电能力。积极协调燃气机组的燃料供应,通过燃气和燃油的供应协调,挖掘燃机顶峰能力。

  (三)适度增加外来电力以提高供应能力。市电力公司应协调和稳定好今年12月份的市外来电供应,同时抓紧落实明年一季度市外来电,并通过适度和及时增加市外来电,进一步提高电力供应能力。

  二、继续深入开展节电节能

  进一步加大节电节能工作力度,建立各方协调、社会和谐的节电节能机制,推动全社会各项各业开展节约用电,为建设资源节约型城市而努力。

  (一)加强节电节能宣传,营造全社会参与节能节电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节电节能技术的推广和应用。

  (三)积极推进楼宇节电工作,冬季倡导适度降低空调房间的环境温度。

  (四)引导和鼓励居民节电。

  三、合理实施有序用电预案

  在电力迎峰度冬期间(2007年12月15日—2008年3月15日,其中元旦、春节等国定假日除外),继续推进有序用电的长效机制建设,实施让电、错峰(调整厂休)和应急处置等措施。具体是:

  (一)让电。对“两高一低”(高能耗、高污染、低产出)的企业,将视冬季高峰电力供需情况,实施时段性(或者阶段性)限制用电措施,具体企业名单将另行发文明确。

  (二)错峰。希望本市非工艺连续性生产的企业将调整其厂休日,通过错峰生产,降低周一至周五的高峰用电需求,尽量使一周用电负荷均衡。

  (三)应急处置。主要是应急情况下快速减负荷措施,通过负荷管理系统,对全市负控企业实施临时限电或者应急限电,以快速缓解本市电力供需矛盾,确保城市电网安全运行。

  上海市经济委员会
  二OO七年十二月十二日

其他相关法规更多 >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