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文 号:苏农机管〔2007〕25号
发布日期:2007-10-24
执行日期:2007-10-24
生效日期:1900-1-1
各市农机局、安监局:
为健康有序地推进全省“平安农机”创建工作,科学评价“平安农机”创建工作成效,我们研究制定了《江苏省“平安农机”示范乡(镇)考核验收办法》和《江苏省“平安农机”示范乡(镇)考核验收评分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07年10月24日
附件:1.《江苏省“平安农机”示范乡(镇)考核验收办法》
为健康有序推进全省"平安农机"创建工作,发挥先进示范乡(镇)的作用,推广"平安农机"创建工作的先进经验,特制定本办法。 "平安农机"示范乡(镇)由省辖市农机局、安监局考核推荐,省农机局、省安监局联合组成考评小组进行抽查评定,由省农机局、省安监局联合表彰,并授予"平安农机示范乡(镇)"称号。各市农机局、安监局于2007年11月30日前对所辖示范乡(镇)进行考核,达到85分以上标准的,向省农机局、省安监局提出表彰申请。省农机局、省安监局组成考评小组赴各地进行实地检查考评。主要听取申报单位创建"平安农机"的情况汇报,查看申报单位的档案、台帐、制度和服务水平,抽查已建成的"平安农机"示范村,了解对"平安农机"的知晓率,按照《江苏省"平安农机"示范乡(镇)考核验收评分细则》打分,并通报考评意见。
2008年初省农机局、省安监局联合表彰"平安农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公布"平安农机"示范乡(镇)名单并授牌、表彰。
附件2:江苏省"平安农机"示范乡(镇)考核评分细则
| 项目 | 考核内容 | 标准分 | 检查方式 | 得分 |
| 一、有领导 负责 (15分) | 1.成立由分管乡(镇)长任组长,公安、交通、安监、教育、农机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制订创建工作方案。 | 5 | 查资料 | |
| 2.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开展创建“平安农机示范村、示范户”活动成绩显著,“平安农机示范村”达到30%以上。 | 5 | |||
| 3.乡(镇)设有负责农机安全管理具体工作机构,并配有负责农机安全管理的工作人员。各村均聘有农机安全管理员(协管员),职责明确,责任落实。 | 5 | 查资料 了解情况 | ||
| 二、有共管 机制 (20分) | 1.建立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全年不少于4次会议,分析农机安全形势,通报安全管理信息,落实工作责任。 | 4 | 查资料 | |
| 2.建立有公安、交通、安监、农机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农机安全动态联合执法机制,把上道路拖拉机的管理列为平安畅通县区创建的重要组成部分。 | 4 | |||
| 3.建立农机安全生产投入机制,逐年加大投入,确保创建工作经费,农机安全管理人员经费有保障。 | 4 | |||
| 4.中小学校把农机安全知识教育作为对学生法制与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开展农机安全进学校活动。 | 4 | |||
| 5.根据农时季节特点,对村民开展安全用机和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农民群众农机安全意识明显增强。 | 4 | 查资料 走访农户 | ||
| 三、有必备 设施 (16分) | 1.创建办或农机安全管理办有办公场所,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创建活动目标规划及各部门职责明确并公开明示。 | 4 | 实地察看 | |
| 2.设立农机安全宣传栏或活动展板,农机安全生产和平安农机创建宣传固定标语不少于15条,在乡村农机通行量大的地段应设置必要的警示和标志牌。 | 4 | |||
| 3.设立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室或农机手之家,配置必要的宣传设施、设备、宣传资料等。 | 4 | |||
| 4.辖区内90%以上的农机维修点取得《农机维修技术合格证》。 | 4 | |||
| 四、有人机 台帐 (16分) | 1.建立农机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台帐(道路与桥梁状况、集贸市场、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保有量及分布、驾驶操作人员、农机安全重点地域等)。 | 4 | 查资料 | |
| 2.建立健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员牌证管理、检审台帐,并以村为单位设置相应的分台帐。 | 4 | |||
| 3.建立健全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学习培训教育及违法违章行为情况台帐。 | 4 | 实地察看 查资料 | ||
| 4.健全农机安全检查、查处违法违章行为、农机事故隐患排查及治理、农机事故情况台帐。 | 4 | |||
| 五、有安检 宣教 (18分) | 1.定期开展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及驾驶人调查摸底,协助做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及驾驶人的牌证核发和定期检审验工作。 | 4 | 查资料 了解情况 | |
| 2.辖区内上道路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率、检验率和驾驶人持证率、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率应达到90%以上,当年未发生农机亡人事故。 | 5 | 查资料 | ||
| 3.制定农机安全宣传教育计划,落实各相关部门的宣教责任;将农机安全宣传教育作为小康示范村和文明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 | 4 | |||
| 4.结合农时特点,利用宣传媒介对广大农民群众进行安全教育,农机安全在农村社会的宣传教育面不低于70%;每年组织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日活动”不少于3次。 | 5 | 查资料 走访农户 |
| 六、有目标 考评 (15分) | 1.将农机安全列入对政府安全生产考核的内容,与乡(镇)安全生产达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活动和农机化工作实行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 5 | 查资料 | |
| 2.乡(镇)政府与相关部门、村,村与农机户之间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状。 | 5 | |||
| 3.建立考核评比与奖惩制度,组织检查,按结果奖惩兑现。 | 5 | |||
| 总 分 | 100 | |||
| 评分 办法 说明 | 缺项扣2-3分,扣分办法: 4分扣2分,5分扣3分。 凡有下列之一情况的,不参加省级达标考核验收: 1.申报乡(镇)“平安农机”示范村未达到30%的。 2.申报乡(镇)近3年来发生过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农机事故的。 申报乡(镇)在“平安农机”创建工作中,共管机制和长效机制及激励机制建立、投入、“六个一”宣传教育等方面成效特别显著的,由考评小组集体讨论可适当加分。但每一大项最高加分不超过2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