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山西省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7-9-28
执行日期:2007-9-28
生效日期:1900-1-1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太原市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由山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07年9月26日批准,现予公布。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7年9月28日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太原市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的决定
(2007年6月27日太原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
(2007年9月26日山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
太原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定:废止1992年12月24日太原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太原市农业机械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