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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太原市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的决定

发文单位:山西省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7-9-28

执行日期:2007-9-28

生效日期:1900-1-1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太原市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由山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07年9月26日批准,现予公布。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7年9月28日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太原市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的决定

  (2007年6月27日太原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

  (2007年9月26日山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

  太原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定:废止1992年12月24日太原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太原市农业机械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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