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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管理咨询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

发文单位:陕西省物价局 陕西省财政厅

文  号:陕价行函〔2007〕98号

发布日期:2007-8-16

执行日期:2007-8-16

生效日期:1900-1-1

省人事厅:

  你厅《关于申报管理咨询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函》(陕人函(2007)191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管理咨询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787号)及国家考试收费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省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的管理咨询师职业水平考试(共二科)按70元/人科(含上缴人事部的考务费)收取报名考试费。除此之外,不得加收其他费用。

  收取管理咨询师职业水平考试费应使用省财政厅印(监)制的收费票据,收入上缴省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费单位应及时到省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亮证收费,并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上述收费标准从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两年。到期后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有关政策规定及成本费用变化情况,重新核定。

  二〇〇七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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