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中共湖南省常德市委办公室、湖南省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常德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文单位:湖南省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共湖南省常德市委办公室

文  号:常办〔2007〕42号

发布日期:2007-9-6

执行日期:2007-9-6

生效日期:1900-1-1

各区县(市)委和人民政府,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和西湖、西洞庭管理区,市直有关单位:

  为了保证我市农村综合改革、国有农场税费改革以及进一步减轻湖区农民负担综合改革顺利进行,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常德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文浩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徐万发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 员:韦绍斌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贺丽君 市委副秘书长、市农村办主任

  甘志敏 市政府副秘书长

  罗上林 市政府副秘书长

  罗英碧 市委编委办主任

  卢武福 市财政局局长

  曾再农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事局局长

  黎建平 市教育局局长

  罗宏全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卜功元 市民政局局长、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

  黄云新 市农业局局长

  肖正汉 市林业局局长

  周栋民 市水利局局长

  娄远军 市财政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卢武福兼任办公室主任,娄远军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地点设市财政局内。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副局长和一名科长具体负责相关改革工作,根据工作需要,随时抽调人员集中办公。

  中共常德市委办公室、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9月6日

其他相关法规更多 >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