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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核定广东中烟工业公司新牌号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的通知

发文单位: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文  号:粤国税函[2007]357号

发布日期:2007-7-13

执行日期:2007-7-13

生效日期:1900-1-1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广东中烟工业公司新牌号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的批复》(国税函(2007)665号),国家税务总局核定广东中烟工业公司3个新牌号、新规格卷烟产品的消费税计税价格(不含增值税)如下,自2007年7月1日起执行。卷烟实物的扫描图像见附件。

企 业 名  称  卷 烟 牌  号  烟 支 规  格  计 税 价  格元/条(200支)  
广东中烟工业公司  双喜(硬国际)  24.5×(64+20)硬盒翻盖  37.93  
双喜(软国际)  24.5×(64+20)全包装  30.69  
双喜(世纪经典)  24.5×(54+30)硬盒翻盖  102.06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二○○七年七月十三日

  附件: 卷烟实物的扫描图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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